沈歌知晓她的担心,可是忍不住的又被狗狗的话题搅乱了心。叀頙殩伤其实小时候她最是喜欢狗的,家里没有养昂贵的品种,只是一条京巴,通体雪白,绸缎似的毛总是刺得沈歌皮肤痒痒,呵呵的笑。
沈松总会跑过来和她抢,肥胖的小手搂过来,也不管狗舒不舒服,趔趄着就往狗毛里趴。一对姐弟对这狗宝贝的紧,谁碰都使不得。
那时候啊,沈歌追在沈松后面边打他屁股却也是掏心掏肺的对他好,她自认算不上优秀的人,却是个好姐姐。只是好姐姐终归做到了头,她闲暇时总是面对的也只是张黑白照片了。
而关于那只京巴……
沈歌忽然眼睛酸涩的紧,喉咙似是噎了东西呼吸不过来。
那是她亲手掐死的。
自此,狗这个名词成为了她的梦魇,百转千回出现在她的梦里,似有驱散不去的冤魂飘荡,让她觉得哪只狗的眼神中都含着怨念。
想到这里,她忽然浑身发冷。环抱着双臂她汲取了些温暖,勉强笑了笑。
“凯西,你也知道的,除了那件事,我对拍上司马屁这种事也不拿手,哪天拍在马屁股上,我得不偿失。”
凯西叹口气,“你还真是个傻姑娘。”
沈歌这次是真的舒心的笑了,“凯西,还真是你最懂我。”
凯西摇摇头,和善的脸上扬起无奈的笑容。她带着老年斑的温热手掌盖上沈歌冰凉的手,带给沈歌的感觉暖暖的。她扬扬头,看了丽萨的办公室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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