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就像现在好多企业的员工,约合三五个好友,在晚上会来‘梦回从前’酒吧喝一杯,看看演出那样。
高飞到背着双手走进酒吧时,正是酒吧客人最多的时候,大厅的小舞台上,有一个漂亮女孩正在倾情演唱邓丽君的《甜蜜蜜》,声音很甜,就像掺了天然蜂蜜那样。
没有谁注意到高先生进来,除了躲在墙角中的高凌。
“姑爷,请跟我来。”
高凌走到了高飞身边,低声说道。
“姑爷?呵呵,她让你这样称呼我的?”
对这个称呼,高飞感到很新奇。
高凌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带着高飞沿着墙根,走上了三楼。
一路上,高飞看到了高大他们几个,这些人就像顾客那样,端着酒杯站在那儿,可他们每个人所占的方位,却是应付突发事件后的最佳之地。
他们没有过来见礼,只是点了点头。
高飞颔首算是回礼,来到了三楼后,才笑着说:“如果不是你们通知我,我还真不知道你们沈总,原来早就在方家村安营扎寨了。”
“姑爷你知道的,在解红颜出事那天,你就该知道沈总在这儿的。”
高凌实话实说的性格,让高飞觉得自己有些小虚伪,讪笑了一声没话说了。
幸好,高凌敲响了一扇门,接着推门低声说了句什么,这才转身:“姑爷,请进。”
“谢了。”
高飞道谢等高凌快步走远后,才推开了虚掩着的房门。
屋子里没开灯,黑乎乎的一片,空气中却回荡着一股子熟悉的淡淡幽香气息。
高飞走了进去,随手关上了房门,伸手去开灯时,却被一只温柔的小手抓住。
接着,一个娇躯就扑在了怀中,双手搂住他脖子,两条修长的腿子蛇儿般缠在了他腰上,不等他说什么,嘴巴就被软软的嘴唇堵住了。
一楼大厅小舞台上,唱《甜蜜蜜》的女孩子,在人们的掌声中弯腰鞠躬后,走了下去。
几个穿着另类,留着长法的小伙子,背着吉他、贝司等乐器上了台,主唱小伙一摆手,后面的架子鼓手就疯癫般的敲打了起来。
摇滚,或许是某一个时代的产物,但毫无疑问的是,无论到什么时候,当崔健的《一无所有》声嘶力竭的回荡起来时,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引起人们的共鸣:“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可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我要给你我的追求,还有我的自由,可你却总是笑我……”
现在年轻人所唱的这首《一无所有》,明显是经过加工了的,节奏更加的快,感染力更加的强,唱道最热血澎湃的地方时,满大厅的客人们,都跟着吼了起来,震得人耳朵都发麻,仿佛要把屋顶子掀起跑了那样。
一曲落幕后,这几个年轻人明显更获得人们的欣赏,还有两个漂亮小白领上去献花,这样一来,几个小伙子更像是打了鸡血那样,先后演唱了《新长征路上的故事》,《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等经典歌曲。
半小时后,他们唱的嗓子都哑了,才带着客人们的尖叫、掌声中谢幕,黑暗下来的照明,重新亮了起来。
高飞缩回了开灯的手,低头看着怀里的女人。
他跟沈银冰国庆节那天结婚到现在,才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没见面,却像是分别了两个世纪,在刚才的那场鏖战中,这对男女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疯狂的索取,给予,直到高飞在休息几分钟后,才有力气开灯。
相比起好像霜打了茄子一般的高先生,沈银冰却是小脸红扑扑的,猫儿般的伏在他怀中,媚眼如丝,一副慵懒至极不需动一下,就能让男人自动把情绪调整到最高的极品样子。
“唉,你越来越像是狐狸精了。”
高飞低头,在那张红唇上轻啄了下,伏在她耳边说:“我刚认识你那会儿,你可是烈女般的让人难以亲近。看来,时间的确能改变一个人。”
沈银冰动了下,修长的腿儿搭在了高飞腰间,梦呓般的问道:“那,你是喜欢现在我的,还是以前的我?”
高飞毫不犹豫的说:“现在。”
“为什么?”
“现在你更像女人。”
“更像女人?呵呵,更像陈果果那样的,还是高喵喵那样的?”
“咋,你觉得我会跟高喵喵有啥龌龊?”
高飞抬起头,看着她。
沈银冰星眸微张,喃喃的说:“肉包子砸在狗窝里,还能留到第二天早上?”
“你讽刺我是小狗,那你是什么呢?”
高先生手又开始不安分了起来。
沈银冰吃吃的娇笑着,打开了他的手:“不行,刚才太累——呜呜。”
高先生才不管她累不累呢,男人本来就是喜欢女人说累得不是吗?
又让沈狼主累了接近一个小时后,她彻底变成了一滩烂泥,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沙哑了:“唉,现在我终于相信,你没吃肉包子,要不然你不可能这么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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