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谧的夜,漆黑的房间,一男子压着一名女子,一手粗暴的扯着女子身上的罗衫,一手用力的掐着女子的脖子不让其呼唤出声。
“沈千姿,你今日要是不从了我,我就掐死你!”男子染满欲望的眸子带着猩红之色,恶声恶语的威胁着身下衣衫凌乱的女子。
“不——”女子精致的容颜上布满了惊恐,越是挣扎,越是感觉到呼吸苦难。
……
“啊——”
床板上,一女子随着自己的尖叫声惊醒,坐直了身体开始擦着脑门上的冷汗。
黑夜的恐惧怎么都比不上每日的噩梦。
看着黑漆漆的小茅屋,女子喘着粗气再一次抱怨出声:
“沈千姿啊沈千姿,你每天这样吓我一次,就不怕把我给吓死过去没人替你报仇了吗?你就算不甘心,你好歹告诉我那人叫什么名字吧?脸都看不清楚又不知道对方是谁,你让我怎么给你报仇啊?”
她叫沈千姿,梦里的那个被人强奸未遂惨遭杀害的女人也叫沈千姿。
她乃现代一人民公仆,因公殉职,哪知道会突然穿越到一个乱坟岗的死人身上。
回想起那天的情景,沈千姿依旧忍不住苦叹。
好在自己胆儿大,否则一醒来就看到各种死状的尸体,估计魂儿都得被吓出去。
她记得她从死人堆里爬起来的时候衣不蔽体,凭着在现代办案的经验,她知道自己这副身子并没有遭到强暴,但用了一天的时间梳理这具身体的记忆,她却不由得感到愤怒。
与她同名同姓的沈千姿十岁丧父,母亲改嫁,其一直跟在外祖母身边直到外祖母去世被其母亲接到继父家中。
悲催的日子就是从继父家中开始的。
有祖母,可不是亲的,可想而知会遭多少嫌弃。有哥哥姐姐,可是也不是亲的,即便其母亲身为续弦妻子,可她这继女却过着连下人都不如的日子。
这个叫南陇国的国家,也不知道是哪个空间里的时代,其封建落后的思想一点也不输天朝的古代。
女儿家本就是个赔钱货,她这个继女更是赔钱货中的赔钱货,从十五岁到十七岁,两年时间,在继父家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最后还差点被畜生强暴。
清白倒是保住了,可命却没了。
要她去形容沈千姿过往的生活,就一个字——苦。
偏偏这个沈千姿也是个不服屈的人,死都死了也不安生,她每日噩梦,全是沈千姿这两年来所受苦的情景,这不摆明了是想让她替她报仇嘛。
可说到报仇,谈何容易?
没有后台可依仗,没有亲人可依靠,就是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她从别的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没钱、没势、没后台,就凭她这样的能去跟人家堂堂的尚书大人拼斗?
这不是白去送死嘛。
霸占着别人的身体,替主人家伸冤报仇,这个她认了。除暴安良,是她作为人民警察应有的职责,虽说朝代有所不同,可打击犯罪、宣扬正义在哪个时代都是应该推崇的行为。
就算没有被噩梦缠身,她想她也会为这具原身报仇的。
只是这报仇也得找机会,她也不是莽夫只知道冲动,以卵击石的愚蠢行为不是她的作风。
她现在要做的首先就是养活自己。
可这荒山野岭的,她该怎么养活自己?
摸了摸盖住自己半张脸的凌乱发丝,沈千姿再一次向上帝忏悔——
打家劫舍是不对滴,她也是走投无路才去跟路人'讨'要银子滴,而且那些过路的人是自愿给她银子滴,她绝对没有恐吓威胁对方,愿上帝大叔体谅她穿越的不易,阿门!
从破烂的窗户看着外面已黑的天色,沈千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仪表',然后打开门走了出去——
今晚的月亮好圆,希望上帝大叔让她碰到一个腰缠万贯的金主……
……
离京城十里外幽冥山脚下
两名男子正朝山中前行。走在前面的男子身姿颀长伟岸,面若雕刻般剑眉凤目,鼻挺唇薄,可谓是谪仙之色,惊鸿之姿。再加上玉冠加顶,腰佩美玉,一身矜贵更显游龙之气。
走在后面的男子,穿着略微素朴,尽管相貌也算俊美,可比起前方男子,不论气质还是皮囊,都稍显逊色。
两手各牵着一匹高头大马,后面的男子看着逐渐变黑的天色,突然紧张的朝前方男子说道:
“爷,您累不?要不先找个地方歇一晚明早再去奉县吧?”
他知道自家爷要赶着去奉县是有急事,可怎么的也该明早出发才是。偏偏爷非要马上出发,这不,刚走到这幽冥山脚下天就黑了。
前方男子顿了顿脚步,头也没回,只是清冷的问道:“为何不能今夜赶去?”
牵马的男子赶紧上前,做贼一般的瞄了一眼四周,似是害怕自己的话会被人偷听到一样,将声音压到最低:
“爷,您有所不知,小的听闻这幽冥山最近两个月闹鬼。听说那鬼可凶了,今晚又是月圆之夜,要是我们不小心碰着了,那可如何是好?小的倒是不怕,可是不能让您被这些不干净的东西缠上啊。”
前方男子凤眸微眯,绯红的薄唇勾勒出一抹邪肆的弧度:“本王还从未见过鬼,若真有幸遇上,也只能说同本王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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