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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番外-狼与菀得

4个月前 作者: 蝴蝶法师

严弘植离开的第二年,金哲秀考上了成均馆大学。

入学半年后,在高南舜的帮助下,金哲秀渐渐适应了大学生活,甚至偶尔会去参加一些娱乐活动,比如唱k。

当然,金哲秀是不会唱的,但他绝对是一名合格的听众。

刚下课,金哲秀就收到了高南舜的短信:今天是兴秀的生日,大家一起去ktv庆祝,你也一起来吧。晚上八点,老地方。

金哲秀简短的回过去:好。

兴秀的全名叫朴兴秀。

金哲秀和朴兴秀第一次见面时,高南舜是这么向他介绍的:这是我的男朋友,朴兴秀。

后来,金哲秀又慢慢了解到,高南舜和朴兴秀是高中同学,从同学变成朋友,又从朋友一步一步变成了男朋友。上大学后,两个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在两所学校的中间租了一个屋塔房,开始了鸡飞狗跳的同居生活。金哲秀时常被邀请去他们的屋塔房做客,虽然狭小且杂乱,但是充满了生活气息,让人觉得很温暖。

晚上八点,金哲秀准时抵达他们常去的那家ktv。

他走进包厢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男男女女。

高南舜看见他,急忙招手喊道:“哲秀!这里!”

金哲秀走过去,高南舜拉着他在沙发上坐下。

“嗨,哲秀。”坐在高南舜另一边的朴兴秀扬手冲他打招呼,然后一把搂住身边一个男孩的肩膀,向金哲秀介绍道:“认识一下,我朋友,陶菀得。”

金哲秀籍着包厢里昏暗的光线看了陶菀得一眼,微微有些愣住。

这个叫陶菀得的少年和严弘植长得太像了。

陶菀得也是一愣,随即笑起来,说:“喔,我认得你。”

朴兴秀大为惊奇,问:“你怎么会认识哲秀?”

陶菀得说:“我每天跑步的时候都会路过一个公园,我经常看到他支着画架在公园里画画,身边还有一只通体雪白的萨摩耶。”

朴兴秀笑着说:“哲秀是南舜的后辈,成均馆大学艺术学院美术系的大一新生,他们家也的确有一只叫雪人的萨摩耶。哇,这真是太巧了。”

陶菀得向金哲秀伸出手,说:“你好,我叫陶菀得,很高兴认识你。”

金哲秀和他短暂的握了握手,说:“我叫金哲秀。”

这便是他们今晚所有的交流。

聚会结束,一群人四散离去。

金哲秀回到家,雪人热烈的冲上来迎接他。

他摸摸雪人毛绒绒的脑袋,说:“老实呆着。”

雪人仿佛能听懂他的话一般,立即趴到地上,一脸呆萌的吐着舌头。

*

金哲秀第二次见到陶菀得,是在公寓楼对面的公园里。

他下午没课,便拿着画架、牵着雪人到公园里画画。

金哲秀喜欢这个小公园,因为这里有许多他和严弘植的回忆。

他把雪人拴在公园的长凳上,然后支起画架,固定好素描纸,拿出一应用具,开始聚精会神的作画。

雪人匍匐在他脚边,十分乖巧,只偶尔对着过路的人叫唤两声。

画到一半的时候,雪人却突然开始狂吠起来。

金哲秀停下手中的笔,顺着雪人狂吠的方向看过去,就看到了穿着一身运动服的陶菀得。

陶菀得正盯着他的画看,见金哲秀向他看过来,便垂眸与他对视,似笑非笑的说:“你在画我?”

金哲秀回过头,说:“你误会了,这不是你。”

陶菀得绕到前面,在金哲秀旁边的空位坐下来,又盯着画纸上的人像素描看了半晌,说:“这明明就是我,眼睛、鼻子、嘴巴,和我一模一样。”

金哲秀不想和他解释,于是说:“你说是就是吧。”

陶菀得觑他一眼,说:“你画好了能把它送给我吗?或者我付钱买也行。”

金哲秀想也不想,说:“不能,对不起。”

陶菀得也不失落,笑着说:“你不愿意就算了。”

金哲秀不再和他说话,继续未完成的画。

陶菀得也不走,坐在那儿逗雪人玩儿,玩儿了一会又拿出手机自拍和拍风景。

镜头不经意就对准了正在作画的金哲秀。

陶菀得注视着镜头里的金哲秀,不觉就有些呆了,心道:他长得可真好看啊,睫毛修长,鼻子英挺,嘴唇红润,看起来就很好亲的样子。

陶菀得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口水。

金哲秀感觉到他的视线,偏头向他看过来。

就在这一刻,陶菀得迅速按下拍摄键,然后把手机收进了口袋里,扭头装作看风景。

金哲秀看了他一眼,开始收拾东西。

陶菀得忙问:“你要走了吗?”

金哲秀淡淡的嗯了一声。

“那个……就是……”陶菀得支吾了一阵,终于鼓起勇气,说:“我们互留一下手机号码吧!”

金哲秀沉默几秒,报出自己的手机号,陶菀得急忙输进自己的手机里,打过去,听到金哲秀的手机响了几声才挂断。

“我打过去了,你存一下。”陶菀得顿了顿,说:“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吧?”

金哲秀已经收拾好东西,站起来,说:“陶菀得。”

“对,我叫陶菀得。”陶菀得跟着站起来,笑着说:“你们学画画的不是需要人体模特吗?如果你缺模特的话可以给我打电话,我给你当模特,免费的。”

“谢谢。”金哲秀解开雪人的绳子,拿起画架,说:“我要走了,再见。”

陶菀得忙说:“喔,再见。”

金哲秀牵着雪人走了。

陶菀得站在原地望着金哲秀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视线尽头,才转身跑走了。

*

因为这段时间课多,金哲秀已经很久没去公园画画了。

中午,高南舜约着金哲秀一起到学校食堂吃午饭。

吃饭的时候,高南舜压低声音问:“听说你暗恋菀得?”

金哲秀问:“暗恋是什么意思?”

高南舜瞬间语塞,愣了三秒,说:“就是偷偷喜欢的意思。”

金哲秀又问:“我为什么要偷偷喜欢他?”

高南舜再次语塞,愣了三秒,说:“你就当我什么都没问。”

下午,金哲秀有人体写生课。

原本联系好的人体模特突然有事来不了,正当老师和同学发愁之际,金哲秀想到了陶菀得。

金哲秀给陶菀得打电话,“喂,你好,我是金哲秀。”

陶菀得压抑住爆发的喜悦,努力用正常的声调说:“喔,你好,找我有什么事吗?”

金哲秀说:“你上次不是说可以给我做模特吗?我现在正缺一个模特,你可以过来吗?”

陶菀得已经高兴得眉飞色舞了,却故意说:“你稍等一下,我看看今天的日程。”

金哲秀说:“如果你来不了也没关系……”

陶菀得急忙打断他,说:“我能来!你说去哪儿?”

金哲秀说:“到我们学校来吧,艺术学院,五号教学楼,人体教室。”

陶菀得说:“好,半个小时内一定到。”

半个小时后,当陶菀得看到一屋子拿着画板的学生时,有点儿傻眼了。

当听到中年男老师说“同学,把衣服脱光坐在这把椅子上就可以了”的时候,陶菀得彻底懵逼了。

他是来给金哲秀一个人当模特的啊,他可不想让一屋子人来画他的裸-体啊。

可是,来都来了,如果临阵脱逃的话就太影响他在金哲秀心目中的伟岸形象了。

陶菀得一咬牙一闭眼,一件一件的脱掉了身上的衣服。

陶菀得的身材极好。

他从小的梦想就是成为自由搏击选手,并为了实现梦想坚持不懈的努力着,训练和参加比赛几乎占据了他所有的时间。所以,他的身材想不好都难。

但是,在这么多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尤其是在金哲秀的面前,而且还是全-裸,令陶菀得非常难为情。

他用手遮住关键部位坐在椅子上,不时四下偷瞄,发现每个人的表情都很严肃,没有好奇和探究,也没有交头接耳的议论,偌大的教室里只有笔尖摩擦纸张的声音。

也对,这些人一定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裸-体,应该早就司空见惯了吧。

陶菀得这才觉得好过一点儿,悄悄把视线放到金哲秀身上。

金哲秀不时看向他。

虽然他的眼神再正常不过,却让陶菀得隐隐觉得悸动。

如果现在教室里只有他和金哲秀两个人的话,说不定陶菀得就硬了。

陶菀得暗骂自己没出息,被人看两眼就能看硬,太丢人了。

就这样赤条条的被围观了一个多小时,陶菀得终于被允许穿上衣服,而且还得到了一笔颇为丰厚的报酬。

陶菀得和金哲秀一起离开教室。

陶菀得说:“刚才的那副画,能送我吗?”

这回,金哲秀没有拒绝,而是直接把卷好的画递给他,说:“给你。”

陶菀得喜滋滋的接过来,笑着说:“我请你吃饭去吧,谢谢你让我小挣了一笔。”

金哲秀说:“那是你应得的,不用谢我,反倒是我该谢谢你肯来帮我。”

陶菀得急忙接口说:“如果你真想谢我的话,那就请我吃饭吧!”

金哲秀顿了顿,说:“好吧,我请你吃饭。”

陶菀得心里已经乐翻了天,面上却不动声色,问:“你喜欢吃什么?”

金哲秀说:“我请你,当然要吃你喜欢的。”

陶菀得说:“你喜欢的就是我喜欢的。”

金哲秀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那我们去吃麦当劳,怎么样?”

陶菀得立即夸张地说:“麦当劳好啊,我最喜欢吃麦当劳了!”

两个人刚走出教学楼,恰巧碰见了高南舜。

得知他们两个要一起去吃麦当劳,高南舜笑着说:“我也很久没吃炸鸡了,一起去吧。”

金哲秀说好,陶菀得心里虽然不乐意,嘴上也只能跟着说好。

三个人出了校门口,带上来接高南舜的朴兴秀,四个人一起往学校附近的麦当劳进发。

*

四个人点了四份汉堡套餐,又点了香骨鸡腿、麦辣鸡翅、香芋派和麦旋风,几乎把一个四人桌堆满了。

陶菀得本来有一肚子话要和金哲秀说的,可现在多了两个没眼力价的电灯泡,只能憋着话闷头吃东西。

高南舜朝朴兴秀使了个眼色,朴兴秀立即心领神会,说:“对了,菀得,你怎么会突然来南舜他们学校的?”

陶菀得神色闪烁,说:“喔,那个,哲秀需要一个模特,我就来帮忙了。”

高南舜吃惊地问:“该不会是裸模吧?!”

陶菀得干笑一声,虽然没有答话,但答案已经再明显不过。

朴兴秀大笑两声,冲陶菀得竖起了大拇指:“我靠,哥们你行啊,裸模都敢当,真是佩服!”

陶菀得打开他的手,说:“我身材好,敢露,怎么了?最主要是能帮到哲秀的忙,我开心,我愿意,你管得着吗?”

朴兴秀和高南舜相视一笑,没有说话。

金哲秀听到陶菀得提起自己,再次向他道谢。

陶菀得忙说不客气,顺带在桌子底下踢了朴兴秀两脚。

吃完饭,高南舜和朴兴秀一起回家了,陶菀得和金哲秀的家离得很近,一起去坐公交车。

因为是下班放学高峰,公交车上人满为患,拥挤不堪。

陶菀得本来是和金哲秀并肩站在一起的,挤着挤着,不知怎么的就被挤到金哲秀背后去了。

为了不被挤走,陶菀得紧抓着旁边的座椅,这个姿势,就好像把金哲秀拥在怀里一样,他的鼻端全是金哲秀身上好闻的味道,加上身体在颠簸中不时的碰撞,陶菀得可耻的硬了。

陶菀得想起前不久刚看过的一本漫画里的电车痴汉,暗骂自己猥琐无耻下流。

可是,他控制不住,那里越来越硬,在裤裆里撑起了帐篷。

陶菀得害怕金哲秀发现自己的异样,弓着腰把屁股使劲往后撅,尽量不让自己的下半身碰到金哲秀的身体。

他用这样诡异的姿势站了一路,到站下车时,整个下身都麻了,差点从公交车上摔下来,幸好金哲秀及时伸手扶住了他。

“你没事吧?”金哲秀问。

陶菀得擦了擦额头上渗出来的汗,笑着说:“没事,就是站得腿有点儿麻,走两步就好了。”

金哲秀便没说什么,转身往家的方向走,陶菀得跟上去,问:“你是和父母住在一起吗?”

金哲秀说:“我没有父母,目前和我的狗一起住。”

陶菀得又内疚又心疼,一脸歉意的说:“对不起,我不知道。”

金哲秀说:“这没什么。”

陶菀得顿了顿,说:“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打电话给我。”

金哲秀微不可察的笑了笑,说:“谢谢。”

陶菀得目光犀利的捕捉到了这抹转瞬即逝的笑意,顿时觉得受到了会心一击,小心脏扑通扑通一阵乱跳。

大概走了五分钟,就到了金哲秀家公寓楼下。

金哲秀同他道别:“再见。”

陶菀得扬了扬手中的画,笑着说:“谢谢你的画,我一定会好好保存的,再见。”

金哲秀没说什么,转身进了公寓大门。

陶菀得在楼下傻站了一会儿,才转身走了。

他徒步走了两站地,才回到自己的家。

*

爸妈都不在家。

陶菀得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小心翼翼的展开那副素描,看着宛如复印上去的自己的脸,只觉得心花怒放。

他忍不住想,金哲秀到底画过多少次自己的脸,才能画得这么像呢?

陶菀得愈发笃定,金哲秀一定是暗恋他。

陶菀得又想起第一次在那座小公园里见到金哲秀时的情景。

他记得很清楚,那是两年前的冬天,雪后的清晨。

陶菀得早上六点半就起来了,踏雪晨跑。

他已经养成了习惯,别说是下雪,就算是下着瓢泼大雨也照跑不误。

路过公园时,陶菀得远远就看见一个人影在弯腰滚着雪球。

他心想,这人是不是有毛病啊?天还没大亮呢就跑出来堆雪人,八成不太正常。

陶菀得慢慢跑近他,逐渐看清了他的脸。

那是一张比女孩子还要清秀漂亮的脸,就像雪一样白皙纯净,让人看一眼就忘不了。

陶菀得看得太专注,忘了注意脚下,一不留神滑倒在地,吃了一嘴雪。

他赶紧手忙脚乱的爬起来,顾不上疼,拔腿就往回跑,生怕被那人瞧见自己的窘相。

跑出去一段距离后,陶菀得停下来,躲到路边的一棵树后,探着头往回看。

那人依旧在心无旁骛的滚着雪球。

雪球越滚越大,越滚越大,成了雪人的身子。

他又弯腰滚了一个小一点的雪球,放到那个大雪球上,成为雪人的头。

一个雪人堆成,他还不满足,又费了好大功夫,紧挨着那个雪人又堆了个一样高的雪人。

他这才满意,就地在雪人的旁边坐下来,什么也不做,就安静的坐着。

陶菀得就站在树后遥遥看着,仿佛入了迷,忘了时间,忘了在哪儿,忘了要做什么,甚至忘了他自己,就那么痴痴地望着。

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那人站了起来,拍拍身上的雪,起身走了。

待他走远了,陶菀得才从树后走出来,来到那两个雪人跟前,坐到那人方才坐的地方。

陶菀得莫名感觉到了浓重的孤独,以及淡淡的心疼。

当他渐渐回过神来,陶菀得陡然意识到,他对一个陌生人一见钟情了。

在这个雪后的清晨,陶菀得的初恋就这么毫无预兆的开始了。

从那以后,他每天早晚两次都会去那座公园跑步,但并不经常能看到他,一个月里大概能有一两次,可以看到他牵着一只通体雪白的萨摩耶在公园里低头行走。

但陶菀得从来不敢上前和他打招呼,每次都只是远远的看着,顶多隔着十几米远的距离尾随在他身后慢跑。

尽管如此,陶菀得的心依旧悸动不已,觉得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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