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车身坏了,电瓶浸了水,然后各处损坏,还大条道理地说车子买回来是2万8。
我打电话给一个桂林的朋友,他直接告诉我,那些电瓶车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因为包括四座电瓶车和四人单车在内,都特么出过大事。
但那又如何?
越是风景好的地方,警察越不好使。
我打了电话给几个广西的朋友,都让我私了算了,只是同为广西口音的电话,让老板最后‘勉为其难’收了我5000块了事。
然后我撞的那辆停路边的,旁人都说是已经报废的三轮车,又宰了我2000,不然我别指望全家能出十里画廊。
加上吊车和乱七八糟的费用,一共7500。
我不想评论地方的事。
这次的事给了我一个血的教训。
也希望借此机会转告看到这的大家。
任何景区租借的电动摩托和电瓶车、四人单车都不要租。不是说不照顾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意,而是这些玩意你别指望有任何的维修保养,因为租给你的人他自己都不懂,是外面的老板整条村承包了的。而且不会有任何的保险,出什么事,都是你自己的全责。哪怕你买了人身保险都还是你的错,保险公司不赔。
好了,一个稍微好点的消息,我的左臂在喷了云南白药之后开始消肿了。应该没大事,回去之后拍个X光,只要没骨裂什么的,这次算揭过了。
打字没太大问题,等我整理好思绪就恢复更新。
第1134章在出事前就写好大半了,我赶得及补上个尾巴就今晚发吧。
唉!唯有保持更新这个节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想丢掉的。
这次旅行亏大发了,最后的最后,求安慰,求月票,求1块钱的打赏(希望打赏一块钱就好,我现在求的是心里安慰……)。
Ps ,特别鸣谢慕容明德兄弟,你持之以恒地连续数月每天给我打赏1块钱,这份关爱,云飞铭记于心。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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