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初云端神清气爽的重新返校,穿一身淡粉色的长款大衣,脚上踩着帅气踝靴,原本就漂亮惑人的小脸上精心化了一个妆,时下最火的嫣红唇色,愈发衬托得她明艳动人。
在学校的林荫路上一路走过,回头率百分之一百撄。
说实话,上了大学之后初云端还从未这样精心打扮过她自己,因为她本身也是那种有些懒的人,并不怎么喜欢在穿衣打扮上投入过多的心思,有那些闲工夫她还不如多睡点觉或者看会儿书呢。
所幸她天生丽质,即便平日里简简单单,也有属于她自己的独特气质。
出门之前她穿戴整齐之后在佟少勋面前转圈,
“佟叔叔,我穿这样好看吗?”
佟少勋正对着穿衣镜整理自己的领带,闻言冷着眼睥了她一眼,
“穿这个颜色是想出去招桃花吗?换掉!”
初云端不肯,
“不要!我觉得这件大衣最显我的气色了,你不觉得显得我很精神吗?偿”
佟少勋心想就因为显的太精神了人太靓了,所以他才说她会招桃花。
尚未继续说什么呢,小姑娘又在一旁抗议着,
“佟叔叔,这件大衣还是你给我买的呢,现在你又不让我穿,你逗我玩呢?”
佟少勋皱眉,
“我买的?”
小姑娘用力点头,
“是啊,你忘了吗,前段时间你去巴黎出差的时候给我买的。”
被她这样一说,佟少勋皱眉细细思索了一番,好像真有那么一回事。
当时他也是兴之所至,在时尚之都巴黎的某个橱窗前看到这件大衣的时候,莫名就觉得很适合她,她皮肤白皙娇嫩,适合穿这样的颜色,想必她穿上之后,必会比她春日里的桃花还要明艳。
如今看来,他选衣服的眼光很好。
只不过买回来之后她从来没穿过,初云端是觉得这衣服太惹眼了所以才一直没穿,然而今天她却又偏偏需要这样惹眼的衣服来提亮她的气质,所以就找出来穿上了。
没想到还挺好看的,看不出来他一个大男人选女生的衣服还挺有眼光和品味的。
因为是自己买的衣服,所以佟少勋也没法再让她换下来,于是也只能任由她穿的那样招摇的去了学校,这下估计能评上校花了。
上次他故意去她教学楼前面等她,害她当着一众学生的面摔了一跤之后,小姑娘回来跟他抗议了半天,说他害的她形象全无从此跟校花无缘了。
他当时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评不上校花最好,评上了他得头疼死。
现在好了,今天这样一身装扮在学校里走一遭,只怕是又挽回形象了。
是她的,怎样错过都会有机会重新得到。
初云端拎着行李出现在宿舍里的时候,其他几个室友还挺惊讶的,尤其她还是这样意气风发的样子。
“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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