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灵知道狼王累坏了,不忍心,于是轻轻摇摇头。
哪知道吉姆生气了,嘴巴里哼了一声,吱吱呜呜,叼着她的衣襟,非要她上它的后背不可。
灵灵没办法,只好爬上了狼王的后背。
狼王忽悠一下站起,驮孩子再次跃上了山坡。
它的后背非常宽大,抱着它的脖子也感觉不到约束。狼毛也非常长,给了她踏实,也给了她温暖。
长这么大,灵灵第一次骑在狼背上,感觉还要蛮舒服的。
吉姆的身长足足是大梁山其它狼的一倍半,身高也比普通的狼高出去一头还多。
而且四条蹄子非常粗大,落地很稳,就这样,他们一步一步,再次回到了那个山洞。
走进洞口,狼王轻轻蹲下,灵灵的身体从狼背上落下,再次摸了摸狼王的皮毛。
她哇地一声哭了:“吉姆,真的谢谢你,没有你我就死定了,是你救了我,是你救了我啊。想不到你比人还聪明,比人还要勇敢。”
狼王貌似很理解她,再次伸出舌头,舔去了女孩脸上的泪珠。
吉姆一身的伤,屁股上,后背上,四肢上都是伤痕累累,有土豹子的咬伤,也有黑熊的抓伤。
灵灵心疼地不行,强撑着爬起来,来到山洞的出口处,捡了几片树叶,放在嘴巴里嚼碎,帮着狼王敷在了伤口上。
这是一种阔叶草,也是一种中药,有止血止疼的功效。
王家是祖传的中医,中医的技术不但王庆祥会,王海亮会,就是王天昊跟灵灵也精通。
她帮着狼王止住了伤痛,然后又捡起几片枯叶,服在了自己的脚脖子上,用袜子包扎一下。
右脚受伤,灵灵不能走路了,也无法返回村子里。她只能跟野狼相依为伴了。
太阳升起老高,照在身上特别温暖。一人一狼就那么偎依在一起。
她们迎着朝阳,看着大梁山碧蓝的天空,心旷神怡。
山洞口,高台上,狼王蹲坐在地上,它的身材极其高大威武。
微风吹过,它长长的皮毛迎风飞舞,狮子一样。更加增添了几分雄壮。
现在,灵灵觉得自己竟然离不开狼王了,而狼王也离不开她。
这种关系非常奇妙,他们不是主仆,从前也素未蒙面,认识的时间甚至都没有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但一狼一人的心却紧紧贴在了一起。
它为了救她,甚至不惜生命,这让女孩的内心产生的不仅仅是感激跟感动,更多的是不舍。爱慕倾心的那种不舍。
她继续抚摸它的皮毛,将它抱在怀里,可能是冷,也可能是贴近才有安全感。
灵灵不知道救援的队伍什么时候到,也不知道哥哥跟爹会急成什么样子。
但是不管了,啥也不用管了,有吉姆在身边完全就足够了。
它会照顾她,不让她遭遇任何伤害。
狼王也继续在她的手上舔,在她的脸上舔,最后舌头舔向了她的嘴唇。
她有点痒痒,忽然脸红了,猛地推了它一下,骂声:“无赖,想占便宜啊?你个大色,狼!”
吉姆没有生气,反而淘气地晃了晃脑袋,用头顶在她的胸口上蹭,用嘴巴在她的脖颈下蹭,将女孩的脖颈填得满满的。
他们简直就是一对恋人,依依不舍的那种恋人。
过了好久,灵灵才说:“哎呀,好饿,吉姆,能不能弄点吃的?”
狼王一听爬了起来,它也听到了女孩肚子里的咕噜声。
于是,它的身子一闪,隐藏进了草丛,消失不见。五分钟以后才回来。
再次回来,灵灵发现吉姆的嘴巴里多了一只兔子,那兔子好大。
这是吉姆为她打来的猎物。
灵灵噗嗤笑了,说:“你真行,还怪懂得人心思的。”
兔子足足七八斤重,足够人跟狼包餐一顿的。
于是,女孩子升起一堆火,打算将兔肉烤熟吃。
打火机一闪,窜出一股火星子,吉姆的身体就是一抖,猛地跳出去老远。
它的身体竟然战栗了一下。
灵灵立刻明白,狼是怕火的,火是野狼的天敌。
俗话说:马怕鞭子牛怕刀,狗怕砖头狼怕烧,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女孩子噗嗤一笑,赶紧安慰它:“别怕,这是火,不会对你造成伤害的,过来,过来啊。”
可是狼王不敢,仍旧躲得远远的。
灵灵就笑骂一声:“胆小鬼,土豹子跟狗熊你都不怕,竟然怕火?”
兔子被剥皮,灵灵用小刀将兔肉割成一块一块,放在火堆上烧烤。
她看到,随着兔肉香气的冒起,吉姆的嘴巴上流下了羼水。
可野狼不敢靠近,显得焦躁不安。
灵灵说:“过来啊,你还没有吃过熟肉吧?很好吃的,不信你尝尝。”
女孩子撕下一块兔子肉,远远丢给了它。
开始的时候,吉姆的胆子小,不敢过来,是用舌头将兔子肉慢慢勾过去的。
但是咕噜一声咽下去,它就尝到了鲜美,烤熟的肉果然味道与众不同。
于是,它跟狗一样迫不及待,等孩将肉丢给它,四条蹄子挠在地上哗哗响。
灵灵噗嗤又笑了:“瞧你猴急的……贪吃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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