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凡口中的“马爷”就是这间客栈的老板,他和那些怪物私底下有来往,毕竟客栈里也需要姑娘去伺候冒险者,这些姑娘可以让马爷赚钱。
童凌霜摇头是因为她彻底的看开了,在罪恶之城里任何人都不能相信,随时会被人出卖。人与妖怪的交易,人与魔的交易,妖怪和魔的交易,通通都是交易,但只有当地的蛇头才有这个本事,普通人都被蒙在鼓里。
若说散魂城内还有什么可贵之处,那就是钱。不管是谁,只要有钱,就连妖怪都会成为你最忠诚的看门狗。所以马爷敢保证这里绝对“干净”,而且说的全部都是实话,毕竟他拿了易凡十块大元宝,现在你就是让他奉献出保存了五十七年的“处菊”,他都会含泪默默承受。
“在散魂城周围有俩个,我们杀死那个叫长发鬼,此外还有一个天残脚!”易凡刚才和马爷聊了一会,当他亮出十个金光灿灿的大元宝时,最信守承诺的马爷,立刻就把自己的朋友出卖了。
虽然天残脚和长发鬼给客栈提供过女人,但是像这种密度和纯度都高得吓人的大元宝,马爷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他要收藏起来,回头可以去别的城池里换取更好的宝贝。
“你相信他?”童凌霜问到。
易凡摇摇头:“我相信实力,若不是我打断了他的腿,他刚才就把我打劫了。给了他十枚塑骨丹,他把塑骨丹当成了神仙的丹药,现在以为我们是下界而来的神仙!”
“扑哧!”童凌霜抱着肚子就笑了,客栈的老板打劫自己的房客,然后又和房客达成了协议,这种荒唐的事情恐怕只有散魂城才有。
若放在苍境,就算给对手十倍的财物,你一旦侮辱了对方,人家也会咬牙切齿的报复。
但是在散魂城不一样,只要你有钱,他们翻脸比翻什么都快,而且信誉绝对有保证。也许这里才是真实的世界吧,童凌霜苦涩笑了笑。
尽管散魂城很黑暗,但体现的都是最现实的一面,比起苍境的尔虞我诈和虚伪,这里的人倒显得很可贵。
“你打算怎么做?”童凌霜知道变成“妖怪”的人,肯定是受了太神鼎碎片的影响,既然还有个天残脚,那易凡就绝对会找他。
“不好办呐!”易凡摇头道:“天残脚比长发鬼还垃圾,可是他的胆子太小了,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绝对不会露头。而且,他还能像我们一样控制气息,一旦真藏起来,除了大忽悠能去感应碎片,就连真正的神仙都查不出来!”
易凡不禁懊恼,长发鬼的头发虽然厉害,可以在无形中杀人,但是凭借自己的念力,很容易就能锁定对方。
天残脚就不行,身为一名身负异能的妖怪,他的胆子居然比老鼠都小。而且行事非常猥琐,往往都是通过第二方渠道杀死对手,他在背后搞交易,这***哪里有这么胆小的家伙。
“刚才我把意念扩散,可以捕捉到所有人,哪怕蚂蚁的一举一动都能察觉,可就是发现不了这个天残脚!”易凡唉声叹气,空有能力却找不出对方。
“傻瓜,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啊!”童凌霜笑着戳了一下易凡的脑袋。
“对啊,我们可以雇佣其他的人引他出手!”易凡一拍脑门,瞬间就明白过来,不由激动的抱住童凌霜亲了一口:“还是娘子高见,明天我就让马爷安排人手,搞一出闹戏引天残脚出来。”
童凌霜捏起小拳头捶了易凡一下,羞得满脸通红:“那个马爷和天残脚合作过,应该知道对方也会雇佣个杀手出来,正好你去收买杀手,然后伪装成他的样子去和天残脚接头。”
“嘿嘿……我也是这么想的,那崽子逃不掉的!”易凡兴奋的搓起了手掌,哪怕得到一个米粒大的碎块,等合多了,也能合出来一个残片,然后沧溟诀的第四劫就有眉头了:“娘子,你看天色已晚……我们不如!”
“你睡地板我睡床……滚下去!”童凌霜一脚挑在对方的肩膀,听着“扑通”一声易凡响起的屁蹲,哑然失笑的拉起被子躺了下去。
“搞什么!”易凡拍拍身子站起来,苦着脸从乾坤袋拉出一层被褥,贴着童凌霜的床边铺了下去。
虽然马爷说这里很安全,但易凡却不信任他,还是守护好我的天使要紧。按照凌霜交代的方法,思量着明天如何安排,易凡渐渐走入了梦乡。
床头燃烧的木块飘来淡淡的沉香,即使熄了灯,童凌霜仍能看清楚床下易凡的面孔。看着他安静熟睡的脸,童凌霜满心都是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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