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玥从钱袋子里拿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掌柜的,说道:“那就麻烦掌柜了!”
掌柜的拿到一百两,笑得更开心了,态度更加殷勤道:“客官客气了,整个小镇里,就只有我这一家客栈,能够为客官们解决难题是我们的责任!”
南宫玥笑道:“那就麻烦掌柜了,但我们此去,却不是要游山玩水,也不是要去享福的,你千万莫要将我们宠坏了,牲口我自己可以照料,有三匹马和一匹骆驼、几袋水和粮食,便已足够,至于牲口我们自己会照料!”
掌柜的听到南宫玥这么说,便听从了!
很快他们就出发了,这里离兰州整整有半个月,这半个月来,他们的马已经换了好几拨,每个人的皮肤已经变黑了,早已经没有在京城里的肤如凝脂了,一路上风在呼啸,沙在飞卷。
沙漠中的夜,已开始在显示它可怕的威力。
夜色渐浓,无月无星,使这苍茫的大漠更平添了几分凄凉萧索之意。
除了他们四个人,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就在这时,黑暗中似乎却传来了声响,只因为远处忽然出现了一列长队伍,有车,有马,还似乎有七八匹骆驼。
此刻已是深夜,路上简直连鬼影子都没有,这一大队人马,为何要在如此深夜赶路?南宫玥的眉头皱起来,秋月和秋风的神情也戒备着,绿竹则是骑着骆驼与南宫玥并肩!
秋风只能一提疆绳,就打着马迎了上去。
只见这一列队伍马虽有不少,骆驼也有好几匹,但人却只有两个,一个是坐在马车上的车夫,另一个却是条黑凛凛的大汉。
这大汉手里提着条一丈多长的鞭子,反穿着老羊皮背心,露出一身比铁还黑、还结实的肌肤。
他走在队伍最后,虽只一个人,却把这十多匹牲口照顾得服服贴贴,一匹跟着一匹,沿着路旁,竟没有一匹乱跑乱叫的,也没有一匹走出队伍来,就好像一队久历训练的老兵似的。
那辆大车样子也十分奇怪,方方正正的,就好像是具棺材,门窗夫得紧紧的,也瞧不出里面有什么。
秋风越瞧就越觉得这队伍怪得邪气,既不像强盗土匪,也不像买卖人,也不像保镶的。
他忍不住将马赶到铁塔般的大汉身旁,笑着搭讪道:“朋友半夜里还急着赶路,也不怕辛苦么?”那大汉瞪眼瞧着他,也不说话。
秋风这才发觉他一张脸竟像是风干了的桔子皮,凸凸凹凹,没有半寸光滑干净的地方。
再看他一双眼睛,灰蒙蒙的,简直连眼白和眼珠子都分不开来,谁也想不到世上会有人生着这样的眼睛。
他眼睛虽在瞪着秋风,却又好像并没有瞧见秋风似的,眼睛里显似充满邪气,却又似空洞得什么都没有。
深更半夜,骤然在路上见到这样的一个人,那实在不是件有趣的事,秋风想笑也笑不出来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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