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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又有啥意思呢?”
三爷带着几分自嘲的笑,想到了二十多年前的自己,“我还记得当初我跟你婶子见头一面……那时候媒人把你婶子夸的天上有地上无的……我心热的不行……一见之下……果真是好看……那时候我这心里别提多美了,我就觉得吧,这女人要不是我的,我真就活不成了。然后真是下了死力气啥活都干,挣了两百六十块钱,拿着全给你婶子了,说是彩礼钱。然后……你婶子就跟我结婚了…………那时候啊,过的那日子吧,就是只要你婶子在边上,我就觉得舒心觉得哪哪都是劲……晚上躺在一个炕上,那心里是热乎的……你说,就跟你卞叔的那个下属任志华,之前的那个叫什么的女朋友,躺在他边上,他心里能是热乎的不?找那个,能提起裤子说走就走,但换了如今家里这个,只怕都怕打呼噜吵着她……小亚,这就是差别。如今你大了,在外面也成事了。但作为男人你急着,要想要身边热乎的,就别图一时的新鲜刺激,明白不?”
真敢弄那些里格楞,欺负了洛洛,不用卞长金出手,老子就先打断你的腿!
三条腿都打断!
一顿饭,亚摩斯净听教训了。
老头子喝了不少,也是!
有些话,哪怕是亲老子跟亲儿子,这也得借着酒劲,才好意思说出来。
何况他们这样的关系。
亚摩斯知道他这是在为了洛洛敲打自己。
所以被软硬兼施的发了死亡危险,也不生气。
因此,不知不觉中,他自己把他自己灌醉了。
其实三叔喝醉了不是个难伺候的人,往被子里一塞,边上放一大杯子子的水,就不用管了。
醒了,酒劲就散了。
他把人安顿好,然后把锅碗瓢盆的都收拾了,看看时间,都已经下午的四点多,快五点了。
赶到卞轻洛学校那边,该是五点左右吧。
她五点半就结束了,时间上刚刚赶得上。
亚摩斯这不是第一来哈佛了,熟门熟路的找到了早上送入恋人的图书馆大门。
明亮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温暖,宁静。
时值1月末的季节,冬日正隆。而他与她之间所剩的光阴,却不是寥寥也不会是寥寥。
这是他从遇见他的女孩之后一直坚定地信念。
从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过。
眼前的安静就被呼呼啦啦从图书馆冲出来的学生打破。
笑闹和说话声充斥在校园里,就像监狱大赦后的放行。
洛洛出现在他视野中,厚实的羽绒服因为暖气敞开着,里面是白衬衣,深蓝嵌红边的毛衣背心,绛红苏格兰格子短裙,黑皮鞋和肉色的长袜,两条蓬松的清水长辫整齐垂在胸前。
她的衣着和其他女生一般无二,普普通通,但我仍能从攒动的人群里一眼看到她,是因为她晨风一样清新的气息,举手投足间不经意流泻的优雅灵动,和她摄人心魄的美丽。
只有十六岁,他的女孩已经能够倾人城国。
她微笑着和身旁的女同学说着什么,一面抬头像是寻找什么。
亚摩斯刚想走过去,忽然看见她停住了脚步,转身向她身后看去。
只见一个颀长清秀的金发少年从后面追上来,在她身旁站定,向她絮絮地说话,满眼的痴迷不舍。
亚摩斯仔细一看,是上次来哈佛时,那个叫艾维斯的高年级学生,颁奖礼发生枪击案时他也在。
他从书包里掏出一件东西递给她。
她一看,满脸的惊喜,握在手里,再含了盈盈的笑回望他。
亚摩斯从树荫下走出来,站在路旁,静静看着他们。
这样一对漂亮的少年男女站在暮色昏黄柔软的日光里,夹杂着草木香气的微风拂着他们年轻快乐的面颊,构成一幅很美的图景。
亚摩斯心里突然升起一股难言的嫉妒和烦躁。
卞轻洛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忽然回头,看见了他。
她脸上腾起满满的喜悦光芒,转身跟旁边的人说了什么,然后向他快步走来。
看见他,卞轻洛的心里涌起了一种难言的情绪来。</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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