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玫瑰,喜欢裹着花香的晚风,喜欢所有浓郁而热烈的美丽。”
——题记
林荔知不是从一开始就喜欢玫瑰的。
被太多人簇拥过的繁盛总是多了点脂粉气,让人容易误把它的美丽当成常态。
而且还是会扎伤手的美丽。
就像她一开始对元让矜的态度。
漂亮又精致的男孩子可以出现在任何地方,人们会惊叹会欣赏,甚至会忍不住想爱抚,却唯独不该伸手去采撷,不该长久的留在自己身边。
她的衣服也总是喜欢清淡一点儿的颜色,紫的蓝的,带着点冷意和小骄矜,像独自在湖边亲吻月亮的蝴蝶。
可元让矜不这么想,不仅不这么想,还满脸写着快来招惹我啊。
当事人的心情就是有点无奈,非常无奈。
今天依旧是个不错的天气,除了有些热,林荔知从烤箱里拿出刚考好的曲奇饼干,庆幸自己刚才把元让矜赶出去买冰淇淋真是个正确的选择。
虽说在做饭上没有什么天赋,但是林荔知做甜品的水平却莫名不错。她尝了一个,酥脆度和甜度都刚好,心满意足的把其它曲奇装在盘子里。
才刚刚摆好盘,熟悉的清朗声音就从身后传来:“新烤的曲奇吗?是甜味还是咸味啊?”
林荔知很怀疑元让矜翻窗不走正门这个习惯是被阿古岑带坏的,闻言无奈的转身:“你自己来尝一下不就知道了,我的冰淇淋呢?”
“这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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