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卖馒头的大婶刚把蒸好的馒头拿出来,就看见一只脏兮兮的纤瘦手臂从架子下探出,灵巧地从她蒸笼里顺走两个馒头,显然是惯犯。
她气不打一处来,一脚将这个偷窃者踹翻,接着顺起扫把就往他身上打去,一边骂道:“臭小子,你还敢偷我家馒头,找死是不是?”
那偷窃者任由扫把雨点般打在他身上,浑然无痛觉一般,只顾着吃手上刚刚偷到的两个馒头,狼吞虎咽地,好像许久未进食一般。
大婶见他无动于衷,竟有些于心不忍,“算了算了,今天算我倒霉。”接着,她从蒸笼上拿下两个馒头,塞进小乞丐手里,“要吃去别处吃,别在我摊前影响我生意。”
小乞丐对她鞠了个躬,就抱着俩馒头离开了,边走边大口吃。
“把馒头交出来!”他才吃掉一个,就被一个比他大些的乞丐拦住。
他立时将馒头护在怀里,目露凶光,见大乞丐伸手来抢,他也不胆怯,直接一头撞上去。
大乞丐未想到他这么横,下意识地闪过,结果恰好让对方闪身跑开。
他三步并两步就追上对方,拽过对方的头发就一顿暴打,意图从他手里抢过馒头。
小乞丐死倔,拼命护着馒头,愣是不让他抢到。即使身上多处流血,他都不在乎,被打得狠了,他突然像条发疯的野犬,逮着对方的手臂就咬。
恶斗之后,他护住了馒头,却落得满身伤痕。
他狼狈地坐在街角,完全不在意自己身上的伤,只顾进食。因为对他而言,身上的伤过两天就能好,不会令他死亡,但饥饿会。
透过额前脏乱的头发,他看到一双看起来很贵的靴子向他缓缓走近,紧接着头顶上方传来一句女声,“小家伙,你可愿跟了本尊?”
“凭什么?”小乞丐眼神带刺,清明的大眼是他浑身上下最干净吸引人的地方。
“凭本尊每天都能让你吃饱肚子。”
“这还不够么?”女子语调慵懒,一副久居高位的矜贵模样。
“这还不够的话,本尊再加一条,本尊还能赐你战无不胜的本事。以后谁若再想欺负你,你随便动动手指,他便能尸骨无存。”
女人此话刚落,小乞丐的眼神就被点亮,最终,他选择跟女人离开。
这个女人正是江湖上提起便让人闻风丧胆的女魔头南宫翎,而小乞丐正是年幼时的南宫煜,他本无名,“南宫煜”这个名字是南宫翎赐给他的。
数年后,南宫煜学有所成,却一脚将对他有恩的南宫翎踹下位,接着取而代之。
弑杀盟上下都觉得他此举太过冷酷无情,却无人敢问他为何这样做,除非不要命了。
不过,今儿个竟有人问了南宫煜这个问题,之后却平安无事,而且还得到了南宫煜的解答。
何人有此待遇,自然我们大女主陌悠然是也。
她此时窝在南宫煜怀里,像只餍足的猫,一只手在男子极富力量美感的胸肌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
人都喜欢靠征服强悍的东西来获取快感,所以每每想到自己能收这样一个世间人皆谓不可能被征服的男人入后宫,她心中都颇暗爽。
“妻主为何突然对我的前尘往事感兴趣?”南宫煜居高惯了,从来不屑与人解释坦诚,此刻就算被自家妻主问询,他也别扭。
“朕老早就好奇了,只是一直没寻着机会问。”才说完,陌悠然就一把拧住他胸前一侧粉珠,语气半威胁,“怎么,朕还不能问?”
南宫煜倒吸一口气,剑眉微拧,“放手,我说便是。”
“洗耳恭听。”陌悠然松了手上的力道,改为拨弄,令男子俊脸微红。
“那女人后来见我长成,就意图收我作面首。我不愿意,她便三番四次寻我麻烦,我忍无可忍,便废了她。”南宫煜的嗓音本就低沉,此刻更是压抑着什么,宛若从地狱深处泻出。
“她助你良多,且相处这么长时间,你竟从未对她动过情?不合理啊。”陌悠然诧异。
“我怎么可能对她动情?她是我……”话才说一半,南宫煜的声音就戛然而止,他眸中明显有厌恶的情绪。
“她是你的什么?”陌悠然听到关键,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他。
南宫煜犹豫许久,才在女子的追问下道出一个惊天内幕,“她是我母亲。”
弑杀盟上一任盟主南宫翎年轻时曾被人追杀,九死一生之际,幸得一平民男子杨氏相救,她才躲过劫难。
后来便是日久生情的俗套情节,杨氏为她诞下一个孩子,正是南宫煜。
可南宫翎非寻常女子,人也绝非善类,她从不想被家庭束缚,所以面对杨氏的求嫁请求,她选择了逃避。
回弑杀盟后,事务繁忙,身边也不乏貌美的男宠,她很快就遗忘了杨氏以及两人间的孩子。
自从她离开,杨氏的日子过得很不好。
男子婚前就产子在这个世界是要被唾骂的,杨氏本就父母双亡,生活清贫,如今诞下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他的生活愈加拮据,为了将孩子抚养长大,他几乎每天披星戴月,没过几年,他就积劳成疾,最终陨落。
南宫煜自然而然成了孤儿,他的父亲一直坚信他母亲能回来,所以一直未给他取名。
南宫翎后来之所以找上这个孩子,也不是因为良心发现重拾母性,纯粹是因为那段时期她练功遇到了瓶颈期,她急需一具纯阴或者纯阳的身体做她的练功容器。而她印象里,很多年前,有个男子曾为她诞下一个男孩,而那个男孩的八字恰好纯阳。
于是,她凭借自己的手段找到了南宫煜。
第一次见时,她就见乞丐模样的南宫煜在偷馒头。后来看见南宫煜面对大乞丐的欺辱丝毫不惧,反而愈加发狠地还回去,她才恍然发觉这个孩子的性子挺像她,若好好栽培,将来说不定能继承她的位子。
将南宫煜带回弑杀盟,她未向他透露自己就是他生母的事实。将他丢入杀手炼炉,她就不管他了,任他自生自灭。
好在南宫煜本人争气,用五年时间就从杀手炼炉中脱颖而出。
他再次站到南宫翎面前的时候已经长成俊俏的少年模样,南宫翎瞧见他的时候视线在他身上停留了许久才挪开。
南宫翎虽已是中年妇女,却依然精力旺盛,**不减,每晚都会召幸男宠,有时一个,有时多个。
她已站在巅峰数十年,随性惯了,没什么伦理观。哪怕知晓南宫煜就是她亲儿子,可见他模样生得实在对她胃口,她便心痒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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