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城市规划的进展特快,校园小卖部早就变成了7-11,大饼夹一切的继承人是赛百味(面包加一切),所以余天变得面目全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
我买了一打啤酒晃晃悠悠的走到河边坐下。
以前我还有一个毛病,总是把打开的啤酒倒进河里,等余天来了的时候就猛的灌一口,红着眼圈说我再也不理你,我再也不喜欢你了。那招其实没什么用,余天吃软不吃硬,他总是淡淡的点头说好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开,后来我就改掉了。
说起来,和余天在一起那一年我改掉了不少毛病。
比如,亲嘴时不能伸舌头,那种主动的事儿得留给男生做。
在余天的循循善诱下,我再也不是那个看见帅哥就呼吸短促,眼神凌乱,好像随时都准备好一见钟情的小女生了。
想到这,我又拿着小票厚着脸皮回到便利店把啤酒都退掉了。毕竟我一大好青年,干嘛为了朝三暮四的渣前度酗酒伤身啊?
我在天亮之前回到家,开门的时候我特小心,我妈睡觉轻我怕吵到她。第二天一大早,我被揪着耳朵从被子里拽出去。
这些,我早就有了心里准备。
亲妈和亲爸自从离婚就水火不容,他们唯一默契的地方就是互相指责对方的基因制造出我这个没良心的女儿。
而现在,是四年来我妈第一次顺利的面对面的揪着我的耳朵。揪着揪着她就哭了,特伤感,我也使劲儿想哭,但是挤不出眼泪,我就偷偷掐自己一下,这被我妈发现了,她就哭笑不得的说你这个傻孩子都大学毕业了还是小时候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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