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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魔卵

25天前 作者: 晚云归花

“而剑灵最为重要的剑意,说白了就是死前的执念。”

“凌霄是个女子,她的执念为什么是“杀”呢?”

奇犽眉间暗金色的火焰微微跳动,比起墨水阳,他要更清楚凌霄的状况。

她的气息远没有之前强了。

取而代之的是“死”的气息。

剑灵与剑其实是两个矛盾的东西。

“剑”主死,而“灵”主生,二者相生相克,一旦死大于生,剑灵的神志就会被吞噬。

凌霄因为魔气浸体,死势远大于生势。

“我真的很好奇,听你们说,白山月是个绝无仅有的大善人,他能牺牲自己为了九州安稳。”奇犽疑惑地歪歪脑袋,“这样的人,为什么会以灵铸剑呢?”

奇犽本身就是一个以灵铸剑的反面例子。

上古时代,部落战争的凶残程度,比起妖魔劫也未必落了下乘。

因为输掉的部落,男性大多会沦为食物,而女性则沦为奴隶。

有时候首领心情不好,运势不对,很有可能就是一个部落的人全部被屠杀。

轩辕剑一战成名之后,颉摩僧人没有度化他。轩辕剑便在几大部族之间流转,他自己都数不清自己杀了多少人,饮了多少血。

墨水阳紧抿着唇,这个问题,谁都不知道……

且不说墨水阳这边,不灵仙李归尘披星戴月,一路护送宝仙阁主来到昆仑初阳峰,却得知危燕去了丰州,没了掌门的星辰推算术做决定,他看着半死不活的宝仙阁主不知如何是好。</div>

那书生倒是心态很好,口中涌着鲜血,浸得满口红牙,他还笑得出来:“看来天意将这选择的权力交到了你的手中。”

“你离开时凝秘境,寿元即逝,落个肠穿肚烂的下场,可尽管这样,你还是跟我来了昆仑,你告诉我,你是真心想要‘保守’这个秘密吗?”李归尘剑眉微蹙,话音未落,山河剑出鞘,寒光一闪,剑指李同寿。

没错,这盛京的宝仙阁主,竟然是李家人。

李同寿,记载在李氏‘长生祠’上的名字,只有英雄才能在那里留有位置。

所有人都以为他死了。

没有人知道,他活了这么久。

妖魔劫是战争,只要是战争,就会有两方的博弈试探,互相都会派出奸细、间谍。

李同寿在五千年前,名声非常差,作为李氏子孙,却做着妖魔的走狗,妖魔在哪作威作福,他必定在一旁摇旗助威。

直到妖魔劫结束之后,盛唐的皇帝才公开,李同寿其实是深入敌营的大英雄,并宣布他因公殉国。

但是李同寿没有死,作为一个凡人,他活了五千年。

如果不是……

他可以继续在秘境中带着,活更多个五千年。

“最后一役,魔帝知道我是奸细,雷霆震怒,但是他并没有杀我。”李同寿勾唇一笑,嘴角鲜血汹涌,他毫不在意,“他知道大势已去,求我保住一个魔卵。”

“你答应了?”李归尘横眉冷对,寒声道。

李同寿点点头,神色疯狂,他望着湛蓝如洗的天空,道:“我只是想活着,我听从大哥的话,潜伏敌营那么多年,那么多危机的时刻我都活下来了,没道理再最后死掉。”

“死了的英雄不算英雄,我只是想活着享受荣耀!”

“那魔卵呢?”李归尘不敢苟同李同寿的想法,追问道。

“白山月截住了我。”李同寿闭上眼睛,气息微弱,“魔卵后来怎么样我并不知道,但是我活了下来。”

“我高兴地去找大哥,没想到最后,他居然想杀我,因为我最后的反叛行为。”李同寿睁开眼,眼神涣散。

“没想到,我掉进了时凝秘境,活的甚至比盛唐还要久。”他说到兴奋处,张狂地笑了起来。

鲜血汩汩地从喉咙中喷出来,像是喷泉一样。

“我原以为魔卵死了,妖魔涧封印了,所有事情都结束了,直到‘异莲’开花,这说明,魔卵到了盛京!它还活着!”</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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