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身为大学生的英语老师跟随自己的男友来到农村,而自身也家境贫寒,她母亲早逝,和父亲生活。有一个弟弟。可以说也是相当不容易了,家里好像还是偏远地方的。
也可能正是因为出身的清苦,她才更容易满足,大学毕业后只要有份稳定的工作,过自己的小日子就应该是她最幸福的生活状态了。
一开始,学校没有名额,她只是作为临时老师教我们英文,她多才多艺,唱歌,跳舞,都还不错。而男友家是开饭店的,在不大的乡村小镇,家境也算相当殷实了。
她总是走路带着轻盈,脸上带着笑容,甚至有时披一件准公公婆婆的大衣,看上去十分朴素。当然,大多时候她还是挺注意自己的形象,算不上惊艳,但是也算是阳光知性,说美丽也不过分吧。
乡村小学的学生,有哪个不喜欢这样的老师呢。
而我,恰恰是土鳖中的战斗鳖,我喜欢唱歌,也不觉得自己跑调,流行歌曲泛滥的那个年代,什么好姑娘,求佛,凤凰传奇,可谓大火。
有一次在她的课堂上,我当着她的面演唱好姑娘,一开口就逗的她笑容不止。我也不好意思再唱下去,现在回忆起来,调可能真的跑的有点厉害。
四年级时,我的日记已经在不大的小学名声大噪了,再加上小学老师孩子的身份,多少有点受待见。而老爸,属于胡子眉毛一把抓,并不知道如何更好的教育,只是觉得培养孩子的文笔总不会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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