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男朋友家,他妈之前,把所有的房子都公正到他男朋友名下了,这样的话,结婚之后,这些也跟我朋友没关系吧,除非加名字。
那你朋友的婆婆,真的很有心机诶,这些都算婚前财产了。
如果男方出钱买了房子,只是你朋友一个人的名字,到时候判离婚,这个房子可以派给你朋友,但是男方就可能说这个钱就是是他出的吗?那个就是借钱借给女生买了这个房子,她可能会问你要这个钱我利息,那如果你这个房子如果算作是你的话,你又没有出险,那你还算是合算的呀。
那如果,买房子的钱,当作彩礼给女方呢?然后女方拿着彩礼钱去买房子呢
那不会的呀,他如果就是买这个房子写你朋友,一个人的名字的话,然后他之后如果再来问你要钱,那就只能是他给你的那一部分的钱,他可能会主张一个利息,但是你这个的这点钱肯定比不上你这个房子的增值的呀,所以还是不吃亏的呀。
我的意见是,让男方父母转钱的时候直接备注彩礼钱,我问我师姐,我师姐是说,这种不一定愿意,她觉得就走彩礼的程序就可以,比如送彩礼不是要上门呀各种,不是会很多人看到的嘛,这些都是见证呀,反正只要男方父母肯出钱,只写你朋友的名,最重要。
这个的话,主要他肯定是不肯的,你也不想想看如果他现在就没有没有弄的时候就讲你名字或者是说他现在全往复,其实最主要就是她肯不肯加你名字啊?如果她肯加你名字的话,你这个事情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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