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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调解

1个月前 作者: 苑诗婷

严以航深吸一口气,目色凝重且压迫:“因此,在法院还未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之前,我代表我当事人梦诗小姐要求警局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处理。”

警察未说话,毕竟严以航从人情、法律等各角度表达了诉求,让严以航稍作等待之后便暂时出了笔录室。

不一会儿,警察返回:“关于梦诗小姐的诉求我们警觉予以受理,这是对周时贤的拘留处罚书,麻烦你代表梦诗小姐签字。”

严以航接过处罚书,大笔一挥签上他的名字。

“既然你们已经提交了诉讼程序,那么我们警局就不参与调解了。”警察说道,“有什么事,我们保持联系。”

“谢谢。”严以航道完谢,接着提出梦诗委托的也是最重要的要求之一,“警察同志,我当事人梦诗小姐这两年来深受周时贤的家(暴)伤害,而周时贤之所以这般胆大妄为,是因为他手上有一些梦诗小姐的照片及视频,因此我希望警察能帮助我当事人要求周时贤删除所有照片的原件以及备份。”

“这事我们根据梦诗小姐那边的口供笔录已经在操作了,若你不赶时间的话可以等待结果。”警察说道。

“自然。”严以航应道,“还希望警察同志受累给那周时贤科普一下什么是恐吓罪,什么是《治安管理处罚法》。”</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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