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
可这挑事的身份也不低,若说叶牧叶公子是海城的龙,那这明媚明小姐就是云城的凤。
强龙敌不过地头蛇,叶公子就算是自己的大老板,硬砰,恐怕也要吃亏。
在云城,几乎人人都知道,这明媚是名家家主明大力的掌上明珠,独苗,心尖肉!
从小到大被惯的不成样子!
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哪怕就是天上的月亮,如果可以,明大力也会摘下来给明媚当球踢。
这明大力不是普通的富豪,而是一名宗师级的人物,在云城开设了烈火派,独创武学体系,在整个江南首屈一指。
更夸张的还是他身后的势力。
据说他的师傅是一位传说级的老怪物,控火术炉火纯青,一个眼神就焚毁一个AAAA级别的高手!
在云城,烈火派是绝对禁忌!
不能招惹!
经理一边擦着冷汗,一边给叶牧递眼色。
叶牧却跟没事儿人似的,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甚至都没有抬眼看一下明大小姐。
更夸张的是,其余跟过来的人也没有抬眼,而是继续吃饭。
明媚嚣张惯了,眼睛从都是看天的,她压根没看包间人的脸色,因为没有必要!
明媚大踏步,走进包间。
“滚!”
一道冷漠、高傲、强势的声音突然响起。
明媚被吓了一跳。
她好奇地看向那个不怕死的傻逼!
这一看不要紧!
看过之后,整个人都要死了!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
眼睛鼻子嘴巴都好看,拼在一起更好看!
面色又冷又酷,连下巴的弧度都散发傲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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