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歌在这里住了将近半个月,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就是脚扭伤了,走路还不能太用力。
不过她实在是等得受不了了,主神大人都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呢。
于是在她的再三坚持下,她告别了老人的住处,前往原主曾经住的地方,只因某只狗子这样说:
【先回去找原主的弟弟,既然你占了人家的身体,总要对人家的家人负点责任。】
落歌:……
你说得如此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好吧,那原主弟弟以后就由她来罩着吧。
不过,记忆中原主的生活,真的让她有些纠结,这得穷到什么地步才能过得像他们姐弟俩这样。
还有她的那个家,和那些个亲戚……
总之是一言难尽啊,她以后的生活是绝对不会无聊就是了。
【狗子,我真感谢你给我选了个这么好的人设,你咋不让我直接做乞丐呢?】
落歌很想赏赐给它一串白眼儿,可是想到它也看不见。
算了,还是不要浪费她的表情了。
毕竟以后能不能吃到饱饭还说不准,现在先留着点儿体力吧。
告别老头后,落歌瘸着腿一脚深一脚浅的往顾家村方向而去。
老头说,按照她现在这个脚程,得走三天才能到顾家村。
终于,落歌在第四天中午的时候,到达了原主住的村子。
顾家村,顾名思义,这里基本都是姓顾的,只不过那是以前了。
后来这里遇到战乱,死的死逃的逃,战乱平息后,来来往往的也住进许多外来人。
这人走一波来一波,到现在,姓顾的已经寥寥无几了。
这里三面环山,除了层峦叠嶂的山峰,就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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