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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将汉帝国理论化的哲学家:董仲舒(1)

2022-04-07 作者: 冯友兰

孟子说过,不喜欢杀人的人能够统一天下。(见《孟子·梁惠王上》)他似乎说错了,因为数百年后,正是秦国统一了全中国。秦国在“耕战”两方面,也就是经济上、军事上,都超过其他国家。当时秦国是出名的“虎狼之国”。它全靠武力,又加上法家残忍的意识形态,胜利地征服了一切敌国。

阴阳家和儒家的混合

不过孟子也没有完全说错,因为秦朝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之后,只存在了大约十五年。始皇帝死后不久,发生一系列的造反,反抗暴秦统治,帝国崩溃了,取而代之的是汉朝(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汉朝继承秦朝政治统一的思想,继续秦朝未竟的事业,就是建立政治与社会的新秩序。

董仲舒(约公元前179—约前104),就是按照这样的意图进行理论化的大理论家。他是广川(今河北省南部)人。汉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为了儒家的正统而创建基本制度,他也起了重要作用:著名的考试制度,就是从他的时代开始形成的。在这个制度下,进入仕途的各级政府官员就不靠出身高贵,不靠财富,而靠通过一系列定期考试。这些考试由政府主持,在全国同时举行,对于社会的所有成员都敞开大门,只有极少数人除外。当然,这些考试在汉朝仍是雏形,在数百年后才真正普遍实行。这个制度是董仲舒第一个发起的,更有意义的是他主张以儒家经典作为这些考试的基础。

据说董仲舒专精学业,曾经“三年不窥园”,结果写出了巨著《春秋繁露》。又说他“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就是说,新学生只从老学生受业,不一定亲自见到他。(见《汉书·董仲舒传》)

董仲舒所要做的就是为当时政治、社会新秩序提供理论根据。照他的说法,由于人是天的一部分,所以人行为的根据,一定要在天的行为中寻找。他采用了阴阳家的思想,认为天与人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从这个前提出发,他把主要来源于阴阳家的形上学的根据,与主要是儒家的政治、社会哲学结合起来。

汉语的“天”字,有时译为Heaven(主宰之天),有时译为nature(自然之天)。然而这两种译法都不十分确切,在董仲舒哲学中尤其如此。我的同事金岳霖教授曾说:“我们若将‘天’既解为自然之天,又解为主宰自然的上帝之天,时而强调这个解释,时而强调另一个解释,这样我们也许就接近了这个中国名词的几分真谛。”(未刊稿)这个说法对某些情况似不适合,例如就不适合老子、庄子,但是完全适合董仲舒。在本章之内出现“天”字时,请读者想起金教授这段话,作为董仲舒哲学中“天”字的定义。

我在第十二章指出过,先秦思想有两条不同的路线:阴阳的路线,五行的路线。他们各自对宇宙的结构和起源做出了积极的解释。可是这两条路线后来混合了,在董仲舒那里这种混合特别明显。所以在他的哲学中既看到阴阳学说,又看到五行学说。

宇宙发生论的学说

据董仲舒说,宇宙由十种成分组成:天、地、阴、阳,五行的木、火、土、金、水,最后是人(见《春秋繁露·天地阴阳》,以下只注篇名)。他的阴阳观念很具体。他说:“天地之间,有阴阳之气,常渐人者,若水常渐鱼也。所以异于水者,可见与不可见耳。”(《如天之为》)

董仲舒所定的五行顺序,与《洪范》所定的(见本书第十二章)不同。他定的顺序是:第一是木、第二是火、第三是土、第四是金、第五是水(《五行之义》)。五行“比相生而间相胜”(《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之义》),这是“比相生”。木胜土,土胜水,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五行相胜》),这是“间相胜”。

董仲舒和阴阳家一样,以木、火、金、水各主管四季的一季,四方的一方。木主管东方和春季,火主管南方和夏季,金主管西方和秋季,水主管北方和冬季。土主管中央并且扶助木、火、金、水。四时变换用阴阳运行来解释(《五行之义》)。

阴阳的盛衰遵循固定的轨道,轨道是经过四方的圆圈。阴初盛的时候,它就去扶助东方的木,形成了春。阳全盛的时候,它就去南方扶助火,形成了夏。但是根据物极必反的宇宙规律,如《老子》和《易传》所讲的,它当然盛极必衰。阳盛极而衰的时候,阴就同时开始盛了。阴初盛的时候,它到东方[1]扶助金,形成了秋。阴极盛的时候,它到北方扶助水,形成了冬。阴盛极而衰,阳同时开始盛,于是又有新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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