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王孙伸了伸胳膊,嗅着空气中的自由气息,笑道:“总算没人约束了,我非痛痛快快玩上几天!刘仲,接下来咱们去哪里?”
刘仲扮演着狗头军师的角色,沉吟道:“首先,自家城池是不能去的,眼线太多,很容易暴露。”
“不错。”
“星罗城如何?那是邪神宗的地盘,毗邻魔器宗,距离神药宗远不说,安全性也有很大保障。”刘仲道。
钱王孙闻言,表示还算满意,道:“既然如此,就去星罗城吧,不过在去星罗城前,我想去一趟通天峰。”
刘仲愣了愣,道:“通天峰可不清净,那里全是人。”
如今的通天峰,在郑飞跃与邪神大战之后,几乎成了旅游胜地。
每天都有大量人员慕名而来,瞻仰两位传奇人物的决战之地,心态好比朝圣。
熟料,钱王孙正色道:“虽然我与郑飞跃有不共戴天之仇,可他毕竟是一代英才,如今英才逝去,总要祭奠一番才是。”
刘仲忍不住道:“想不到,少宗主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辈,郑城主地下有知,我想他一定会后悔与你为敌的。”
钱王孙笑了笑,向通天峰的方向赶去。
数个时辰后。
两人来到通天峰,果然如刘仲所言,漫山遍野全是人,山脚下还有卖黄纸和燃香的摊位,生意非常火爆。
两人买了黄纸和长香,向山顶进发。
第一旗帜处,第二旗帜处,第三旗帜处……
每到一处交战地点,钱王孙都被现场遗留的痕迹所震撼,他也深刻意识到自己和郑飞跃的巨大差距。
一路走来,直至山顶。
钱王孙将最后的黄纸撒向空中,叹息道:“郑飞跃,你也算是万年一遇的人物,可惜遇到了邪神,天妒英才啊!”
黄纸飘落,钱王孙突然“噗嗤”笑出声来:“所以说,做人要厚道!你机关算尽,作孽太多,连老天都看不下去,收了你也好,以后再没人能欺负我了!”
刘仲一脸诧异。
这家伙,翻脸比翻书还快。
钱王孙看了他一眼,笑得呲牙咧嘴,道:“很多事情你不懂,这家伙死了对整个东岸都是一件好事,对本少爷尤其如此。”
怪不得这厮执意要来通天峰,与其说是祭奠,不如说是幸灾乐祸。
刘仲脸色怪异。
钱王孙说他什么都不懂,其实他什么都懂。
于狂鲨而言,钱王孙不过是一团任凭揉捏的泥巴,多次揉搓之下,后者有太多的把柄捏在狂鲨手中。
比如说,那些内容劲爆的私人写真。
更妙的是,狂鲨事先为了确保计划能够顺利进行,便将这组写真交到了刘仲手里,作为杀手锏。
呵呵。
刘默在心中冷笑。
少宗主啊少宗主,你以为狂鲨死了,就能得到解脱吗?
可惜啊,你做梦也想不到,早在通天峰大战之前,狂鲨便为你制定了一份独特的计划。
你们二人的缘分,哪怕阴阳相隔,也无法断开。
想到这里,刘仲露出了饶有趣味的神色,劝慰道:“少宗主,咱们该去星罗城了,通天峰人多眼杂,泄露行踪总是不好。”
山风吹来,钱王孙挥舞秀袍,意气风发:“走,咱们找乐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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