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后,和相熟的几名骑士相互打了个招呼,洛克走出了教室。
那几个相熟的骑士,都是在任务大厅接任务时认识的,洛克较高的任务成功率,和不低实力,已经有不止一波的团体想要接纳他。
在尝试和几支团队一起执行了几次任务后,洛克放弃了这种团队性任务,他讨厌被人指挥的感觉,如果能自己做主还好,但洛克这个二年级学员显然没有资格。
加之战利品的分配也不尽人意,洛克索性这半年来当起了独行侠。
独行侠更加考究骑士的个人作战能力,如果哪次任务失手,很可能连个守尸人都没有,好在洛克没有这么点背。
最近一两年之内,洛克都打算在执行任务中提升自己了,学院的制式教学,偶尔听一听还行,对于这种战斗职业还是不太适用,洛克更需要的是在实战之中提升自己。
新年之后的一月,洛克出现在奥摩尔帝国的西北十万大山中。鹅毛般的大雪纷纷落下,一名身穿淡蓝色重铠的骑士,于雪山中与灰熊搏斗。
那一战,洛克的眼角被划开了一道半指深的口子,战果却是斩杀了一头成年期的石系灰熊,这头实力在中级魔兽级别的灰熊,连同熊头和完整熊皮,现在都挂在洛克家的大厅中央。
三月,奥摩尔帝国的西部荒漠里,一位穿着风衣,骑着青色战马的年轻骑士,一人一枪,剿灭了危害亚托克斯行省十年的‘飓风盗贼团’,自身实力在中介骑士侍从的飓风盗贼团首领,人称‘疯子’的奥拉夫,据说被那骑士,连人带铠甲劈成了两半。
四月时,洛克拖着一身的伤口回到西部大城蒙特丽斯修养一个月,并没有传言说的那么夸张,洛克只是将那飓风盗贼团首领的脑袋,连带着头盔砍下来罢了,代价就是他的背部被盗贼团的其余人连中十余剑。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他的空间戒指里,多了十余颗价值在上百金摩尔的脑袋,其中那位‘疯子’奥拉夫的人头更是值钱。
六月末,东南的克西达亚平原,在平原中部的肯达尔裂谷中,一位灰发骑士,在万丈深渊的上空,和两头利嘴巨枭殊死搏斗。
雄鹰斗气赋予洛克的高强敏捷,让洛克可以在地势复杂的悬崖陡峭上,凭借着一处处小小的石块、树木等环境,腾转挪移。
虽然被利嘴巨枭连啄下了胸口的两块肉,但最后洛克还是将这两头翼展在两米的大鸟击毙。
浑身淌着暗红色的鲜血,洛克带着自己的战利品,艰难爬上了裂谷顶端。
九月中旬,洛克坐上了前往奥摩尔帝国北部邻国,奥斯达列王国的队伍,这是他近两年来第一次出国,离开时可是和自己的女人们好一番柔情离别。
笠年十二月,洛克抵达了奥斯达列王国的都城埃塞俄比亚,在这他国之都,洛克和奥摩尔帝国的帝国正规军,总计五千人的铁甲部队,受奥斯达列王国王室的邀请,共同镇压了来自奥斯达列王国周边领主的叛乱。
也是这一仗,洛克首次感受到了,奥摩尔帝国,这一作为大陆上最强盛国家的恐怖之处。
五千的铁甲军和数百位的帝国皇家学院骑士,构成的这股力量,竟然将总数十五万的叛军打的抬不起头来。
究其原因,体现在实力差距太大,奥摩尔帝国一方的普通士兵,都有入门级侍从的实力,而奥斯达列王国的叛军,大多都是没有学习过斗气的普通人。
83书屋:(www.83s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