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吃过猪肉但见过猪跑,冠兰没办过案子但知道诉讼的程序,考虑指控杨阿伟案子受贿的事实太多,为集中精力,节省开庭审理的时间,她主持召开了合议庭庭审前会议。
会前杨阿伟的委托辩护律师钟大鹏先到会议室。
合议庭成员高永红介绍这是市里大鹏律师事务所的钟大鹏律师。
冠兰伸手示意坐下,笑着说:“一般以自己姓名冠为律师所的并不多见耶,想必一定是鼎鼎有名的大牌律师才敢这样亮招。”
“岂敢、岂敢,只是便于别人记忆。”钟大鹏一边谦虚的回答,一边坐了下来。面对这位漂亮的女法官,面善的轮廓,似乎在哪里见过,大脑开始了搜索,他代别人打有官司不说上千个最少也有几百个,一时还真想不起来了。
冠兰则一眼认出了钟大鹏,10多年前和前夫李申金离婚,是他作为自己的代理律师出庭。冠兰很镇静地坐着,根本就不担心钟大鹏会将当年杨阿伟请他帮忙为自己打官司的事抖料出来的。因为她相信这种老奸巨猾大牌律师的眼力,是不会轻易做那种无聊和两败俱伤事的,更何况自己与杨阿伟的地下情钟大鹏最也只能是推测。
她盯了下钟大鹏,这些年不见,两鬃白了,脑袋大了,眼睛小了,肚子腆了,她想用“满脑肠肥”来形容钟大鹏,可感到不贴切的,人家毕竟是脑力劳动者,不是那种养尊处优,头脑简单,不学无术的的寄生虫。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只得恭维的说了一声:“你像米勒佛哟。”对方反应即快立马也来了一句:“谢谢,你更像南海观世音。”真是个老江湖。
这时代表检察院公诉机关将要出庭的公诉员英花来了,同样是高永红介绍。其实冠兰跟英花是姐妹,早在全市政法系统论文研讨会上就相识,后来经常来往成了好友。工作场合下冠兰没道破这层关系。只是笑着示意她坐下。
冠兰作了开场白,讲了为什么召开庭前会议的理由后,于是控辩双方进行了证据展示。在杨阿伟的十二宗涉嫌犯罪的事实中,除了第五宗辩方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通知证人到庭作证,第六宗第七宗辩方申请通知证人到庭作证外。其他的从第一到第四宗,第八到第十二宗,不申请调取新的证据,不申请重新鉴定,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不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辩方提出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控方表示同意。最后冠兰说:“第五第六第七宗既是法庭调查也是法庭辩护的重点,建议控辩双方把此三项放到最后说,这样有利于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审理。”英花和钟大鹏表示同意。
散会后,钟律师有意滞后与冠兰同出会议室。在没人的情况下,对冠兰打招呼:“冠法官你好。”冠兰盯了他的两个小眼,似乎有什么秘密要挟自己,泰然自若的问道:“还有什么事吗?”“我想跟你交流一下案子的看法。”“我还没仔细看案卷,等开完庭再说吧?”
钟律师知道,这是冠兰客气的回答,倘若说“你当了这么多年律师,没开庭之前就跟我交流该案,是不是不懂规定?”如果那样,自己真的没面子。因为法院规定,刑事案子没开庭之前是不充许与该案代理律师谈论案件的,更不允许私下会见律师。不仅防止先入为主的诱导法官的思维审判,更重要的防止不清廉的事件发生。
有人说,律师是个阴险的行业,身处其中,每个人都会变得居心叵测。钟大鹏在律师这行业里炼就了泥鳅般的本领,知趣的打住,感到今日的冠兰非同昔日的冠兰。
开会时冠兰说到杨阿伟的案子时,钟大鹏矛塞顿开,眼前的这位美女主审法官,竟然是自己当年代理诉讼的离婚女子,当时杨阿伟说要帮他的亲戚表妹打赢官司,凭着自己的江湖生涯,看出了道道,不是亲戚表妹很有可能是杨阿伟的情人,但自己是受雇者,得了钱的,案子之外的事一概不管,而且案子结束后也不会对外多言,这是他做律师这一行遵循的原则。
斗转星移,颠倒乾坤,当年这位可怜兮兮的小三如今坐上了审判椅,昔日包养这位小三的主人如今成了阶下囚,居然还是由这位小三亲自审判着昔日包养的主人;当年自己替这位小三打官司,如今自己替包养这位小三的主人打官司,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可从冠兰说话的举止与气质上来看,她又不像那种贪图享受,不择手段,攀龙附凤的女子。从当年自己要她夸大家庭暴力其词,她不同意,以及判决离婚时陈法官让她还个两个假的黄货,她坚持还真货,足见她本质纯朴。像冠兰这种人,假如真的跟杨阿伟有一层讲不清楚道不明的关系,那么,很有可能与家庭的贫困和杨阿伟勾引有关,而自己把她看做小三,足见是多么的庸俗。
现在,不想那么多了,在钟大鹏看来,不管是谁只要有请只要出钱,就为谁辩护,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只不过当年的辩护对象与今天的对象置换了位子,但辩护的态度和辩护的质量一定要到位,至于辩护水平要也超常发挥。但是他还是担心辩护有劳无功,用非业内人士之语,会输。他不担心输在公正的判决上,而是怕输在人为因素上。冠兰与杨阿伟后来的发展是琴瑟和谐,还是反目成仇,这些钟大鹏不得而知。如果是前因,好说,减轻罪罚不言而喻;如果是后因,难料,即使是使出浑身懈数,运用世界上一流的智慧,辩得惊涛骇浪也无济于事,重判重罚是必然。这就是法官私下说的,你律师就是有天大的本事,辩得再宏伟,我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为什么律师要看法官的面色行事的弦机,这也是人们常常诙噱的:律师是法官面前的崽,是当事人面前的爷。
钟大鹏在律师这个阴险的行当干了多年,既喜欢喉咙冒烟的惊天动地,又善于于无身处的圆滑世故。不管怎样冠兰与杨阿伟的隐私是法律规定回避的情景,但这种隐私是绝对不能随便向人说的,也不能主动向别人打听的。所以,在散会后钟大鹏想与冠兰套近乎,探个虚实,不想吃了闭门羹。
大牌律师到底是大牌律师,钟大鹏脑子转的比陀螺转得还要快,去看守所找杨阿伟了解真相,如杨阿伟与冠兰后来反眼不识,那劝他找个好的理由,申请回避避开这个瘟神,同时还要交待在开庭时他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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