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上的小太阳在天花板灯光的反射下闪烁出的微光几乎要灼伤慕眠的眼睛。
那一瞬间,关于她和程凉暮之间,许多相爱的细节涌了出来。
仿佛后来那一年的冷漠和失望全都被淡化,慕眠想起当年他们都在校园里的时候。那时,所有的日子都是好日子。
她当年喜欢程凉暮什么呢?
当他浑身是血的站在器材室却一脸平静漠然的时候,当她走近他,闻到他身上那股冰凉的薄荷味的时候。
当他漠然的双眼垂下来,长长的睫毛落下一片阴影,隐隐的露出一点微不可查的疲惫的时候。
当他低眸看着她,目光里深深浅浅的透着平时几乎见不到的温情的时候;当他一身笔挺的西装制服,倚在树下,耷拉着眼睛勾着唇叫她“过来”的时候。
当他吃醋生气的时候,把她抵在墙角掐着她的下巴,低头吻她的时候,当他修长而节骨分明的手一颗一颗解开自己扣子的时候。
当他剥开她的裙子,一边抚过她的头发一边温柔地吻她的时候,当他勾着唇低沉又性感地叫“宝贝儿”的时候。
这是她从小到大唯一喜欢的男人,唯一这么喜欢的男人。
她奉上自己的赤子之心,奉上自己每一次毫无遮掩的悸动和心跳。
她的十六十七岁,生命里有程凉暮,是她感觉到最幸运的事情。
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是多么不容易。
墙上的挂钟,秒针安静地转着圈。天花板上吊灯的光线洒下来,落在程凉暮被衬衫包裹着的削平肩头。
他低眸,安静地看着自己身前的慕眠,修长白皙的手指依然握着那个戒指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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