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前。天还敞亮,没有黑。
城北张府。余氏坐在一方雅致的宋榻前,屏风半开,脸色愠怒。
“老爷呢?”余氏问道。
“老爷身体不舒服,放下话来,不许任何人去打搅他。”忠仆余天赐躬身回答道。
“没出息的东西!定是瞧见那潘金莲被我许给外人了,心里不痛快,所以才死在屋里不出来,和我闹别扭呢!那个小贱x人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我恨不得天天看她被那无用的武大欺辱心里才痛快!”
“夫人,听说那武大今儿个在邓小乙的店铺里做了件轰动的事情……”
“什么事情?”
“他为了几只绣墎,居然将潘……不,是那小贱x人,他居然为了几只绣墎就将潘金莲那小贱x人当作了质押,转送了出去……”
“有这等事情?”余氏一下子坐直了身体:“那邓小乙是个什么样子的人物?”
“不是什么人物,不过一落魄的穷鬼。在席地街尽头角落里整着间小铺子混生活。武大和那邓小乙双方签订了契约,言定以十日为限,以那小贱x人质押绣墎,若是还不上,那小贱x人就归邓小乙所有……此次又有那吴学究作证,那贱妇十有八九怕是又要易主喽……”
余天赐于是将武直和邓小乙之间产生的赌约之事言明给余氏听,一边说,一边嘴角还露出猥琐的笑意,余氏看他轻佻,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吓得他连忙垂下了头去。
“双方言定的,那小贱x人值当几何?”余氏问。
“只等同得白银六两。”余天赐回答。
“才白银六两?那武大倒不愧真是个光棍,活跳跳一个少女嫩妇的送到他嘴里,他倒不爱吃,天一亮就转送给他人手,我倒还真没有看错他……”余氏沉吟道。
“是呀,夫人,那武大活脱脱就是一个撮鸟!”余天赐骂完又继续说道:“就算是我,堂堂一个裁缝铺的正掌柜,一月也才四两银呢,想那武大,十日之内哪去变通得六两银子出来?易主是铁定的事情了……”
余天赐正说着,一抬头,发现余氏又瞪着他怒目,但却只是转瞬即逝。心里一想,是了,她懂自己的意思了!
你以为我像先前一样是口误?不了,先前那口误是真,这一次却分明是假!
原来北宋时节,做伙计的拿薪酬和回报有两种,一种是每月有固定收入,不包住宿,另一种则是既有固定收入,也包吃住。
前者一般是外聘,后者有外聘的,也有像余天赐这种家中仆人的。
余天赐虽然是个掌柜,还是个忠仆,跟了余氏和张家有些年岁,但终究只是个高级点的伙计罢了,用现在的话说就叫做打工的,做到经理那又怎么样?
公司钱赚得再多,你也只有那微末一份。
当然,余天赐每月能拿四两银已经算是不少了,因为张府包他吃住,且不说吃用的都和主家的标准一样,就光只说“住”这一点,以市价而言,他住的裁缝铺旁邻街那三间大房,每月就至少要花上三四两银子。
在宋时,其实大户人家就相当于一个个“公司”。
除了这些明面上能够拿得到手的银两,和占到名下的房屋等好处外,加入大型“公司”还有个隐形的福利,那就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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