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唱戏的已经走了,好戏散场,刚才还围得紧紧的乡人顿时一哄而散。
靠着上午李知玟从山上挖的野菜和两只雉鸡,中午一家四口终于吃上了一顿饱饭。李知玟本想着过两日上城里卖了那只瘸腿狐狸,说不得也能换上几两银子,奈何冬天已过,皮毛也卖不上价,再看小谷也喜欢,思来想去还是将狐狸留了下来养在家中,也算是给小姑娘找了个玩伴。
吃过了午饭收拾干净桌子,李知玟拉着赵氏坐下,说起了早就想好的赚钱的事情:“我今日上山发现了山猪的蹄印,想着明日捉来,做些吃食带去镇上卖,应该也能换些银两来。”
李知玟说这话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
她是苦孩子出身的,高考考的不差,却因为缺了学费没去上,最后靠着一身的力气做了个卖猪肉的行当。几年下来有了些名气也积累了些身家,却没想到一场车祸把她撞到了这个不知名的时代。
原身也是个苦命的。从小没妈,长大后被她爹五两银子换给了晋家当媳妇儿。她那个相公早早就去当了兵,原身年纪又小,赵氏和罗氏几乎把她当女儿看。原以为慢慢日子能好过起来,谁知半个月前突然来了一封信,竟是她那相公死在了战场上!
原身当时就病了,等到她再醒来,里面的芯子早已变成了李知玟,附带的还有一身的怪力。
来了这么多天,她早就发现村里的人似乎都不怎么吃猪肉,稍稍打听之后才知道这些人都嫌这猪肉带着一股腥臊,再者也不会做,若非是真过不下去的,没几个人愿意去吃这玩意儿。
这是直接撞到李知玟枪口上了。她以前卖了这么多年的猪肉,别的不说,怎么将这猪肉做的好吃,便是叫她说上三天也能说个滔滔不绝。
只是没想到这话说出来,赵氏和罗氏却是一脸为难,半天没有开口。
“小玟啊,那可是山猪,你一个姑娘家上山本就不安全,若是再出个什么事儿……”赵氏没有想到她竟然这么大胆。平时若是来了山猪下来霍霍田里的庄稼,便是三五个大男人都不一定制得住它,可如今李知玟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小媳妇,竟打算独自去捉。
赵氏摇头,满脸都写着不同意。
罗氏也在一旁帮腔:“弟妹,这山猪难捉,就算捉来了,大家不爱吃你也卖不出去,何必去费这个功夫,何况还要冒这般的风险,不值当啊。”
两人都不同意,李知玟却笑得自信:“我敢说出这话,自然是因为我有法子制住这猪,更有法子将这猪换成银钱。如若不信,您就等着瞧吧!”
第二天刚过了三更,李知玟静悄悄从床上爬起拿着砍刀带着绳子就上了山,顺着昨日瞧见的山猪蹄印摸着方向去了。
李知玟在昨天发现山猪的水边挖了几个陷阱,转头趁着夜色又趴回了山洞旁的草丛里。
等到公猪从山洞中出来,李知玟稍稍等了一会儿便进了山洞。洞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腥臊气味,趁着母猪没有发现她,李知玟用力一刀砍在了母猪的脖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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