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最近城里谁家在寻好东西吗?”
林大河冷不丁的问了一句,害得方杰差点儿噎到,好不容易平复就白了他一眼,问道,“寻什么好东西?你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自然是有用处,你若是闲着无事,就帮我打听一下,看看谁家要寻稀世之宝。你们方家家大业大,交往的都是名门富贵之人,这些消息怕是听说的更多些。”
林大河不肯说清楚,惹得方杰更是好奇,但他眼珠儿转了转,也没追问。林家既然拖了他打听这事,自然绕不过他去,等几日就知道了。
“放心,这事好办,我娘常出去赏花喝茶,这些事最清楚,等我回去问几句。”
方杰毫不犹豫就出卖了自家老娘喜欢八卦的缺点,转而想起什么,又从袖子里甩出一张烫金大红帖子,“再有三日是我的冠礼,记得来喝酒。”
冠礼?
“你…还没行冠礼吗?”
林大河问的有些迟疑,双眼在方杰身上梭巡,惹得他立刻跳脚。
“林大河,你什么意思?本少爷风华正茂,刚要行冠礼,怎么了?瞧你这模样,难道先前还一直把我当老头子了?”
林大河自然不能承认,笑道,“哪能呢,就是觉得你比实际年龄更成熟稳重,风流潇洒…”
说起来,林大河和方杰相识,也是挺戏剧性的。刚娶了王燕第二年,林大河因为一单生意出问题,被岳父骂的厉害,他突然意识到,父母拦着他娶王家女是正确的,他如今在王家,若说是女婿,还拿着工钱。若说是聘请的掌柜,还要把王老爷当爹敬着,很多时候,做多做少都是错,里外不是人。
他一时憋闷,就去喝了酒,大醉而归的时候,同另一个醉鬼,也就是方杰撞到了一起。碰巧,那会儿夜色微微有些暗沉,有人丢了荷包,小偷同两人一般穿了青衣,于是失主追来,见到两人就咬定是小偷。
两人醉的厉害,不能自辩,也无人打证言,就被扔去了县衙大牢。
第二日,还是方家寻不到人, 发狠满城找起来,才算把人捞出来。方杰也算仗义,同林大河在牢里住了一日,林大河很是仗义的拦了那些老犯儿洗劫方杰的衣衫鞋袜,于是,他顺手把林大河也捞了出去。
两人有了这么一次共同经历,算是交了朋友,偶尔闲暇就聚在一起喝酒谈天,渐渐交情深厚。
在林大河心里,方杰仗义又聪明,是个值得交的好友,倒是把他的年岁忘脑后去了。实际他们并不同龄,他甚至比方杰还大了十岁有余…
于是,闹了这个乌龙,实在不知道是说方杰成熟,还是该说林大河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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