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小厨房做碗酒酿圆子来。”沈明嫣打起精神,有什么理由比送宵夜更适合深夜拜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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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的时候,点一盏孤灯,一人独酌。此情此境,最是孤寂。
李昊举杯饮下一口梨花白,往日最爱的醇香美酒,此时却是淡而无味。他劝过自己不该生气,作为最终的胜利者,他应该大度,可他就是在意,就是小肚鸡肠了。
不论是同她真正青梅竹马的卫源,爱慕她的赵熙,还是差一点她就嫁了的顾长安,这几个情敌他都是嫉妒的。如果可以,真恨不得这几个人就没出现过,她从一开始认识的只有自己才好。
越是在意她,就越是嫉妒在没有他的岁月里,她身边的那些男人。他嫉妒卫源,曾经得到过认可,跟她是最般配的天作之合。他嫉妒赵熙,曾经可以不用隐藏心意,热烈的追求过她。他嫉妒顾长安,曾经是她亲自选定的夫婿人选——他最在意的就是顾长安,如果不是他暗地里使了手段,现在她就该是顾夫人了。
情场如战场,在情爱面前,他也不过是个小心眼的男人罢了。
正待再饮一杯酒,摇摇酒壶才发现酒已经空了。罢了,过了今晚再回去罢,免得他一身酒气熏着了她。
“头儿,少夫人给你送宵夜来了。”门外报喜扬声道。
李昊一时没有听清,以为报喜说的是少夫人让人送宵夜来了。他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自嘲一笑,她怎么会想着给他送吃的,难道又是不安分的丫鬟。正想着,就听房门咯吱一声轻响,来人已经不请自入。
他抬眼望去,一怔,只见一位白裙紫衣的美人,玉步姗姗,娉婷而来。
“夫君。”美人多情,婉转妩媚,其色若春花,声似莺啼,“妾做了酒酿圆子,夫君可否赏光一尝。”
沈明嫣绕过书案,走到李昊左侧,轻巧的把食盒搁在书案上,才是微侧着头,笑意盈盈看他。她拿了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殷殷望来,眼波横处,但见一派潋滟波光。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 李昊被她的容光艳色晃得一时失神,她的眼睛里好像安了钩子一样,轻易就勾去了他的心魂。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李昊装作去拿酒壶,给自己斟酒。
然而他的手刚触到壶身,一只素白的手就握住了他的。那只手葱根一样纤细白嫩,十指尖尖,指甲修剪成圆润美好的形状,指尖透着淡淡粉色,泛着珠光一样的莹莹光彩。不同于他的骨节分明,苍劲有力,这是一只花蕊一样娇嫩的手,仿佛轻轻一折就会被折断。
此时他的指尖被她握着,柔的似水,硬的似铁,却分外般配。他感受到她柔嫩的手掌传来的热力,顿觉心中一颤。
“小酌怡情,微醺正好,醉了就伤身了。”沈明嫣握着他的手,缓声说着,轻轻靠近他,然后微微屈膝,让自己矮到他的胸口,才是从下往上,眼神柔软的凝视他。
他觉得她今夜多了一种不同往常的妖娆风情,叫他想起小时候听家里老仆妇讲的故事里,美丽而危险的狐妖。她们专门勾引那些心志不坚的人,吸其精气,勾其魂魄,被引诱的男人只能为她们憔悴而亡。
李昊呼出一口气,似有些懊恼,在她面前,他从来就心志坚不起来。他想通这点,干脆整个身子靠后,往红木如意纹大圈椅上一靠,整个人慵懒的放松下来,任由她继续握着他的手,眼睛却放肆而深沉的打量着她。
沈明嫣被这样的眼光看得心生怯意。她抿了抿唇,却不肯在这场男女较量中认输。于是她依然保持着半蹲的姿势,柔媚多情的抬首看他。
灯下看美人最是动人。李昊犹如欣赏一尊绝世的白紫釉的美女瓷瓶般,细细品味她优美细腻的曲线。但见眼前美人墨发如云,她乌黑的发丝在灯下闪闪发亮。因为春雨一直霏霏,她的发上沾了些细碎的雨珠,如星星点点的宝石璀璨。烛火荧荧照着她光洁饱满的额头,头发梳上去以后,那里便有一个美人尖尖,衬得她一张小脸越发精致。
多好看呐,他的小妻子,他的嫣嫣,他放在心尖尖上的女人。
他反握住她的手,稍一用力,就把她拉到了自己怀里。而她轻呼一声,略略挣扎,便乖巧的偎依在他怀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忘记改章节名,重新改过
木有男银过七夕,所以作者罢工了(大雾)……其实是写了两千多卡了重来,就悲剧了
我今晚炒了一个很恐怖的菜——爆炒蝗虫-_-!
因为今天爸妈从乡下老家回来了,居然买了五斤蝗虫干回来,五斤啊!别以为不多,用两个盆子才装下了,我家冰箱都装满了,打开冰箱就是一股蝗虫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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