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迪,你的朋友竟然是萧?”罗布看到萧鹏后直接喊出了萧鹏的名字。
萧鹏眨了眨眼:“罗布,你认识我?”
罗布也愣了:“当然了,我看过你的求婚视频,你竟然也认识我?”
萧鹏点头:“当然,今天是我的荣幸,爱国者进攻组三剑客竟然都来这里做客。我先说句对不起,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在家里已经准备好了宴席,不过。。。。。你们来的人比我们想象中少多了!”
跟着汤姆布雷迪来的了两个人,正是和汤姆布雷迪合称爱国者三剑客的另外两人,分别是近端锋罗布-格隆考斯基以及绰号‘微震天’的外接手朱利安-埃德尔曼。他们两人和汤姆布雷迪一起,撑起了爱国者队的进攻组。
爱国者队其实并不是NFL里最受欢迎的球队。NFL里公认的最受欢迎球队是达拉斯牛仔队,尽管已经二十年没有夺冠了,但是达拉斯人对牛仔队的狂热是印在骨髓里的。
但是如果非赛区球迷数量最多的球队,必须要说是爱国者队。
爱国者队受欢迎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和别的球队不太一样,他们球队里最著名的球员都是白人!
橄榄球是非常符合星条国思想观的运动------白人四分卫领导黑人运动员一起在球场上厮杀。
虽说这两年黑人四分卫出现的也越来越多了,但是打出名堂的还真没几个,今年酋长队的马霍姆斯表现不错,但是也是输给了爱国者。当年弗吉尼亚州最好的四分卫叫做阿伦艾弗森,就是NBA里的那个传奇明星,他之所以进入NBA打篮球而不是去NFL打橄榄球,也有很大的原因跟那个年代黑人四分卫在球队得不到重视有关。
而爱国者对更极端,他不但是四分卫是白人,队里另外的两个进攻组的超级明星也都是白人!也就是跟着他一起来的罗布-格隆考斯基和朱利安-安德尔曼。这三个人可是全部都是NFL历史上百大巨星名单里的响当当的人物!
格隆考斯基就是属于老天爷赏吃饭的那种人,号称NFL史上最强的近端锋之一,一米九八的身高,二百五十斤的体重。和NBA里的勒布朗詹姆斯有点共同之处:比他壮的没他快,比他快的没他壮,跟他差不多快差不多壮的没他高;想要一对一防守住格隆考斯基?恐怕到了目前为止,只有伤病才能做得到。
而朱利安-安德尔曼的故事则和汤姆布雷迪有一拼,也是咸鱼翻身的典范。如果不是爱国者队有约翰布雷迪的话,安德尔曼的故事更加的励志!
听听他的绰号就知道了:‘微震天’。一米七五的身高,一百八十斤的体重,在橄榄球运动员里,这属于‘袖珍型’的。
他倒是从小喜欢橄榄球,小时候是打四分卫位置的,但是没有人看好他,原因很简单:高一时候的安德尔曼才只有一米四七。进入大学的时候还不到一米七,没人看好他,只能到一所小学校就读。后来中西部的肯特州立大学对他伸出了橄榄枝,他转学去那里做了三年首发四分卫,表现还不错。所以他信心满满的准备去NFL选秀。
结果没想到,NFL根本就没有邀请他去体测。因为所有人都不看好他:就算175的身高还能长一下,就算一百六十斤的体重还可以强壮点,可是他的奔跑速度那是无法再提升了。
但是安德尔曼有一项数据很了不起,那就是折返跑速度快,所以当时爱国者队比利切克教练慧眼识珠,邀请他去试训几次后,用当年选秀第七轮第232号签选中了他,这个数据比汤姆布雷迪低多了,汤姆布雷迪是第六轮第199顺位。
话说比利切克不愧为传奇教练,淘垃圾淘出来两个超级巨星。
就这样,这个身材不高一直打四分卫却报名外接手的小学校出来的球员,就这么到了爱国者队。
到了爱国者队安德尔曼的奇葩NFL生涯就开始了:首先从特勤组开始练,新秀赛季是爱国者队主力回攻手之一;后来又让他去了防守组,去参与二线防守;一直到当时的爱国者队核心外接手韦斯威尔克受了重伤,安德尔曼才终于进入了进攻组,不过还是身兼数职,一场比赛又去接球进攻,又要当角卫防守,同时还要兼职回攻,甚至还参加过欺诈战术,冒充四分卫传球,NFL历史上最远的非四分卫传球达阵记录就是他创下的------他当年一次接到布雷迪的横传球后,完成了一个51码的冲球达阵。总而言之,感觉球场上就没有他打不了的位置。
布雷迪的评价最能说明安德尔曼成功的原因:‘他是我所有队友中最努力的人。’
今年的超级碗比赛被誉为‘史上最无聊的超级碗’,而这场比赛正是这三个人的稳定发挥才使爱国者队再次夺冠。安德尔曼更是获得了超级碗MVP就证明了他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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