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网站中,在全球做的最好的主要是两种,一种的菠菜类的网站,另外一种就是成仁网站,这也是全球网站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
甚至许多网络技术的最先应用,都是在这类网站,一些收费模式,也都这类网站创造出来的。
这些在华夏不合法,但是在欧美许多国家是合法的,就算不合法,也有一些人会选择登陆,因为这里面的内容吸引力非常大。
王浩安在美利坚那边,也投资了一些相关的互联网公司,这在美利坚很常见,许多富豪都有投资相关产业的经历,包括了一些在福布斯榜单上的大佬。
只是王浩安做的比较隐秘,就像他在华夏投资的这些公司一样,许多人都不知道王浩安间接持有了这些公司的股份,评估王浩安资产的时候,也就忽略了。
当有一天爆出来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王浩安早就是实至名归的华夏首富了,甚至在全球,也已经能排的上前三十。
王浩安开始还有些担心丁垒他们吵起来,毕竟那网络三剑客是网友给起的名字,实际上那三人关系并没有多亲密,他们是竞争关系嘛。
丁垒的公司上市最晚,但表现的最好,丁垒在公司的权力,也是最大的,是控股大股东,而张超阳和王智东他们俩并没有公司的控股权。
他们也在相互学习,希望可以凭借自己的优势产品,进入对方的优势产业,但实际上这个太难了。
王浩安不觉得他们之间一定无法合作,就像前世许多同类产品的竞争,尤其是互联网类的,最终都走到了一个终点,那就是合并。
他们一直在竞争用户数量,拼命的做广告推广,但实际上消费者也会觉得很麻烦,就比如那时候的滴滴、快滴,手机上有必要同时安装两个同类软件吗,一不小心弄错了,也会比较烦。
当两家公司合并之后,大家才发现一件事,原本还有一些能跟他们竞争的对手,竟然都消失了。
也就表示两家公司联合垄断成功,然后一合并,一下子就掌控了超过九成的市场份额,做到了事实垄断。
在许多行业中,都有联合垄断的例子,互联网行业也不例外。
还有一些情况,就是双方竞争来竞争去,发现大家都不赚钱了。他们付出的成本太高,效果也差强人意,一旦不大力推广,就有可能被对方压制,算来算去都亏。
只要合并,推广力度就可以下降,没有竞争对手了啊,那么伴随着成本下降,利润提升,他们也就都赚到钱了。
在公司经营中,永远都是利益为先。他们这些公司的掌舵人,实际上除了丁垒,都没有真正的控股大股东。
那些大股东,也会要求他们保证公司利益,保护股东的利益,也就是要赚更多的钱。
看着一些人已经约着明天去公司谈合作了,王浩安露出满意的笑容,以后在华夏的IT互联网行业,没有谁能打败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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