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筝醒过来的时候, 尽管身上还疼得不行, 环视了一下屋里的摆设,她还是感动得快哭了。
原因很简单,这屋里的摆设是她小时候在农村见过的啊!
这是个现代社会啊。
这里会有电灯, 电话,电视,电冰箱,电脑。
这里还会有各种现代化的工具啊。
这里是她被充空间库存的天堂啊。
最最重要的,这里有卫生巾啊……
太开心了,有木有, 太高兴了, 有木有。
管它有多么坑的过去,到了这个时代,就比什么都强了呀!
身上太疼了,青筝只是睁来眼睛看了下环境, 就又闭上眼养神了。
她是活过几辈子的人了,生过好几个孩子,太明白这种疼是什么原因了。这明明就是刚刚生产过去的宫缩痛。
一来就当妈, 这开局,也是挺有挑战的了。
重点还不是一来就当妈,青筝回忆完原主的过去, 也是只有无语可以形容。这就是个傻子吧。
原主家是典型的东北农村家庭, 父亲是村里小学的校长, 母亲是家庭妇女。家里六个孩子, 三男三女。这时代很普通的家庭关系。原主是三个女儿中的老二,在所有孩子中排行老五。低下还有一个小妹妹。
原主出生在五九年,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因为家在相对偏远的东北农村,往上一查,恨不能八辈儿贫农,村里不到一百户人家,都是乡里张亲的,运动的时候,也没有受到太大的冲击。因为成分好,家族也大,原主父亲又上过几年学,就莫名其妙的成了小学老师,之后更是当上了校长。
家里大哥是生产队长,二哥在镇上学木工,小哥一直在读书。三个女儿也有书读。原主长到十五岁的时候,看上了村里来的知青朱卫国,文文弱弱,一身书卷气的书生。之后不顾家里的反对,一直死追朱卫国。
原主就是以前电视剧里演的那种,完全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的倒追的典型,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上她,也不管人家是不是跟别的女知青两情相悦,就是死追着不放,跟个二傻子似的。用东北话说,就是非常的虎。
这一追就追了两年,一直到运动结束,知青们开始陆续的回城。因为原主的大哥是生产队长,手里握着开介绍信的权力。朱卫国几乎没怎么犹豫,就抛弃了跟他谈了三年谈爱的女知青,娶了一直爱慕他的原主。
婚礼办得很简单,就是任家的园子里搭了一间半土房,也没置办什么,请了几桌村里的亲戚朋友吃了个饭,就算是完成了。朱家的长辈一个都没有出现。
结婚的时候,原主都已经有了身孕了。这时代,可是了不起了污点。
任家人也是无奈,才同意的这桩婚事。不然还能让她未婚生子吗?
就这,孩子生出来的时候,对外还硬凹说是早产了呢!有经验的大婶们一看孩子的大小就知道是不是足月的,只是都没好意思揭破罢了。
怀孕还不到五个月的时候,朱卫国哄着原主,要死要活的从任大哥那里拿到了介绍信,回了省城。说是等安顿下来之后,就回来接他们母子。结果,这一安顿,就安顿了几个月。
孩子快出生的时候,任大哥跟任二哥去了趟省城,找朱卫国问问,到底有什么打算。可是连朱家的门都没进去。家里的老太太说了,朱卫国已经接了朱母的班,进糖厂做工人去了。不会再回农村去的。而朱家也不会承认原主的身份,边个结婚证都没有,谁知道孩子是谁的。
朱卫国已经跟厂里车间主任的女儿订了婚,很快就要结婚了。让任家人不要再去找他了。
任二哥脾气爆,当时就要去厂里揍朱卫国一顿,打也要把他打回去。还是任大哥把他劝住了,他已经快三十岁的人了,什么看不明白,原本朱卫国就是把原主当跳板的,一个根本不在乎她的人,就算找回来,还指望着他能对自家妹子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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