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呢?
专利!
专利才是秦梦雪的王牌。
她可是一寸都没有让呢……
这可让人头痛极了。
要真让她以手握专利名誉以技术入股,且不说大木集团丢不丢得起这个脸。
只说这合作方式,亏就全是他们大木集团在吃。
--如果大木集团完全没有特殊玻璃的生产技术,之样的入股方式自然是可行的。
但眼下是大木集团有自己的生产线也有自己的生产专利啊!
唯一的区别就是,比秦梦雪手里的落后了那么一点点……
生产出玻璃的质量差别也不是特别大,互相完全可以作为替代品的。
真正的差别就是他们大木集团的价格降不下来,没有办法与秦梦雪进行有力的市场竞争!
这种情况他,他们大木集团是脑子有坑,自己的技术放弃,转而花大价让秦梦雪以技术入股!
当他们不会算帐的吗?
生产线那是一点两点的投资能建得起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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