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林婉还没有大胆到那个地步,如果我没猜错,酒里下的应该是乙醚一类的药,会让人四肢酸软,失去力气。我是不是该庆幸,她没有给我下什么春药。
我被陆莫笙搂着,几乎是整个人都靠在了他的身上,我们一路离开了维多利亚,上了一辆车后,因为被冷风吹了一会,我才稍微有点清醒。
鼻尖传来一股浓浓的烟味,我转头望着身边的这个男人,直到这一刻,我才确定,是陆莫笙救了我。我现在坐在他的车里,车窗开到最大,他正一手搭在车窗上,抽着烟。
大概是我的目光太过灼热,陆莫笙突然转头看着我,沉声说道,“看够了吗?”
我吓的低下头,不知该如何回答。
陆莫笙将车窗关起了一些,只留了一条缝隙。他的手搁在方向盘上,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敲着。
“你很缺钱吗?”
陆莫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我有些错愕,不过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一点都不难猜。他的意思是想问我,为什么在维多利亚做小姐吧。
我轻笑了一声,回答道,“没人会拒绝钱这个东西。”
陆莫笙没有说话,他的沉默让气氛变得有些压抑。他的这个问题,让我多少有些不悦,说到底,男人都是忌讳女人的这种身份,陆莫笙也不例外。这让我对他的印象变得有些糟糕,我犹豫了一会,伸手想要拉开车门。
“做我的女人。”陆莫笙的话,让我停下了动作。
我转而望着他,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看到一丝玩笑。但这样一句话,虽然是疑问,但是从陆莫笙的嘴里说出来,却带着几分命令的口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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