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臂上的伤痕尽管已经愈合,看上去都依旧那么触目惊心,不难看出当初是怎样一道狰狞的伤疤,也难怪她的左手活动会不方便,如果有医生在现场的话,看到这个伤口就不难推断,当初是多严重的伤。
绝对是会伤及神经并且影响到日后的活动的。
金小媛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再看向程嘉泱,眼神中有了水光蔓延,眼神也有些许的绝望和愤怒,“程嘉泱,你觉得……用多少钱可以买回我一只手?”
她不想这样的,原本就不想这样,她也知道当初这并不是程嘉泱的错,只是……人的心态总是这样的,在自己觉得自己很悲惨的情况下,再看到别人过得很好,就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的话,心里头就会觉得太不平衡。
所以,她觉得太不平衡了,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凭什么要这样?自己这么多年来活得如同最底层的爬虫一般,无数次的复健,才使得左手得以恢复些许的简单动作,只是依旧不能够太过用力,不能提重物,甚至不能够动作太多。
当年的伤,对她所带来的伤害是毁灭性的。
她并不是程嘉泱的什么旧爱,什么如同左霜霜那般被陆倾凡深爱了那么多年的女人,她不是,甚至她连什么前女友都不算。
真要说起来,当年的她,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学生而已,就如同当时班里头所有的女同学一样,悄悄的默默的,不动声色地关注这程嘉泱,爱慕着程嘉泱,他并不是工作之后才这么优秀的。
而是一直都这么优秀,无论是在初中还是高中或者是大学,优秀的男人,又沉默内敛没有那么多废话的,从来都是最讨女生喜欢的。
所以她金小媛不过就只是这些默默喜欢着程嘉泱的女同学中的一个而已,那只是一种暗恋,一种青春期的萌动,甚至算不上什么爱,若是没有发生后来的那一件事情,这种萌动自然也就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被淡忘在时光里头,她现在就会和当年所有喜欢过程嘉泱的女同学一样,该结婚结婚,该生子生子,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
只是一切都已经毁了,她现在左手已经不能说是有伤了,确切来说,应该说是有些许残疾。
当年程嘉泱在学校里头很受欢迎,甚至连邻校的女生都有对他倾慕的,他是这种性格的男人,冷漠疏远的,所以没有什么朋友,从读书时候开始就已经是这样。
那一年,也不知道究竟是邻校的哪个谁倾慕于他,于是就这样找来了一堆在社会中混的小混混,无非是因为她爱慕程嘉泱,小混混又爱慕她。
于是就是这么狗血,小混混的打斗围殴,一般也都没有什么武器,无非就是拳脚相加罢了,打算堵在放学的路上,这种经历,几乎每个学校都会有学生经历过。
只是那天金小媛正好路过而已,就看到程嘉泱被一群小混混围住,他依旧是那样不动声色地站在那群小混混中间,和他们比起来,他那干净的容貌和疏远的气场,很容易就能够让人辨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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