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安姿雪一直心不在焉。
坐在计程车的后排,看着窗外的风景,随手翻了翻自己的包。
她有出门带上一本书的习惯,翻开包,里面放着一本书——《爱你在心口难开》。
这本书她知道,就是她失忆的这一年所出版的,她在网上搜了搜,之前的书名叫《早安向晚晴》,女主叫向晚晴。
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她去部队文工团呆了一段时间,还给书改了名字。
询问经纪人,经纪人告诉她,当初她爱黎烨爱得很疯狂,为了追逐爱,而跟随他的脚步。
爱他?
她感觉不到。
反正也闲来无聊,于是她把书翻开,本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可却慢慢被故事的情节给吸引。
故事的开篇写的是晚晴和男主角相亲的情节,晚晴对男主一见钟情。
书上是这么描写男主的:他坐在靠窗的角落,手里拿着一份杂志随手翻看。闯入视线的第一眼是他那头乌黑的利落短发,五官英挺,麦色的脸庞上一对刀削般的眉朝鬓发伸去,原本这对眉毛会给人很冷峻的感觉,可偏偏他那双漆黑深邃的眸子,睫毛又长又卷。仔细一看,竟觉得他全身由内而外透着一股温润的感觉。
晚晴在想,如果这个人不是军人,皮肤再白一些,也许就像画中走出的神祗吧?
回想起自己失忆醒来后见到他的第一面,的确也有这样复杂的感觉,觉得他对任何事都很淡漠,但接触下来,他举手投足之间,又会隐约藏着一些温柔,一种能立即触动人心灵的小动作。
还真是个复杂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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