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陵知道:改革必然要触及既得利益,必然会遭到方方面面的反对。
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便是改革会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
李陵也知道,商鞅变法有成功之处,也有它的弊端,首推严刑峻法:
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中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
《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
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总而言之,商鞅变法中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在一定程度上给广大人民带来巨大的痛苦。
并未与旧的制度、文化、习俗彻底划清界限,“内行刀锯,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轻视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历史局限。
“外儒内法,外圣内王!”李陵心中早有了定计,这是有着秦始皇先行者血淋淋教训的。
李陵一直觉得秦始皇嬴政一统六国,建立全新的秦帝国,那威风赫赫,震烁千古。然而兵强马壮的大秦帝国却在秦二世赢胡亥手里三年就灭亡了,这不得不让他警醒。
汉初贾谊的《过秦论》的秦亡于暴政的观点最为出名,谁让秦始皇到了后期,求仙梦想长生不说,还苛政虐民,扼杀民智,这才动摇了秦朝统治的根基呢?
后来刘邦统一天下后,吸取秦的教训,施政以宽这才有大汉数百年基业。
李陵可不想仿效秦国军功封爵制度、更卒训练之后,再仿效他们的“迅速亡国”。
当然,李陵是站在历史巨人肩膀上的,他知道外儒内法的施政方针,可以让大商先于秦强大统一而又不会昙花一现。
外儒内法是一种中国从汉代到清代长时间内国家政权实行的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内在指导思想。即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是实际操作上也依赖法家的思想,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
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是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也是构成外儒内法这一中华文化的重要成因。
一般而言,儒学重仁政,讲究以伦理劝导实施统治,而法家讲法制,重在政治事功。但这两种思想在汉代时即彼此糅杂,形成了互补的统治术。
中国历史上有“人本善性善论”、“人本恶性恶论”、“善恶兼论”等认识,不同的人性认定导致了以“霸道”、“王道”和“杂道”(即“帝道”)为模式的“法治”、“人治”、“人法兼治”的差异。
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以“性恶论”为出发点,讲“崇法尚术”、“唯法为治”,创立了“以名责刑,以法为本,以术治下”的“刑名法术”学说,为统治阶级提供了一套“以法治国”的统治理论。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使秦国富强;秦王嬴政又采用了法家韩非的法治理论,最后统一中国。但是,法家的严刑峻法、重赋繁役,恰恰成为秦统治者谋求长治久安的致命伤。
孔子以“性善论”为前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政治主张,力主德治。孟子集孔子德政思想而提出了“仁政”学说。为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所奉行。传说中的大贤尧、舜、禹都是以德高望重而继位和以仁德爱民而传扬于世的。
在中国历史上,首先提出以“霸”与“王”作为治国之道的是战国时的孟子。他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
因此,所谓霸道就是“以力服人”;王道就是“以德服人”。孟子提倡王道,反对霸道。
荀子则认为,王、霸虽有差别,但也可以相通。“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上可以王,下可以霸”,霸道可以补充王道。
这就为后来儒家所倡导的德主刑辅思想提供了张本。“杂道”即“帝道”其核心就是德、刑并用,将法家的刑治与儒家的德治结合起来。
当然,李陵也非常推崇秦国的郡县制,这可是被证实延续到现代的良好政治制度。有了这些先进的制度,李陵当然相信,前所未有的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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