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一种凶残狡猾的动物,绝不能让它们感受到对手的懦弱与胆怯,一旦被发现破绽,便会毫不犹豫地厮杀。这还不是最糟的,狼是群居动物,如果不赶紧离开,引来了后面的狼群,就再无回天之力了。
“你会唱歌吗?”
“什……什么?”
董馨的牙齿已经打起了架来。
“我们一起来唱歌,好吗?”
他说着弯腰捡起了地上的一根树枝递给她。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他一边唱着歌一边拿着树枝敲击着铁轨,示意她照着他的样子去做。
唱个国歌而已,本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在此时此刻,却需要十万分的勇气。
两人一边唱一边走一边敲击着铁轨,发出了巨大的动静,在幽静的山谷中声声地回荡。
这是非常奇异的一幕,两个人在前面行走,两只狼在后面尾随。
歌声也从国歌换到了流行歌曲,最后两个人共同会唱的歌已经没有了,只好一人唱一首。
他唱beyond的《海阔天空》,她唱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他唱陈奕迅的《K歌之王》,她唱王菲的《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他们绞尽脑汁,唱遍了大脑里的所有存货,而奇异的是,董馨内心深处的恐惧,竟然被歌声渐渐地抚平,她敲击铁轨的力量越来越大,她的嗓音也越来越亮。
她只知道,自己的手被一只大掌紧紧地握着,那手温暖而有力量,在他的牵引下,她就忘记了什么是害怕。
狼始终没有出击,或是真的被他们的举动给震慑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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