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照相的那个人最后去了哪里?”
方正目露思索。
他并不觉得,负责照相的人,是那十一人矿工中的一人,或者是那名队长。
要知道在六七十年代,相机可绝对是个稀罕物。
那个年代工人月薪才十几元,就连国家战略级金字塔人才的八级技工也才月薪百来元。就是消费一瓶可口可乐的钱,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都能买下好几斤猪肉,够寻常普通人家几天伙食了,那是只有富二代才能喝得起的神壕奢侈饮料。
所以在这种背景下,相机不是普通工人能买得起,也不是普通工人能玩得转的有钱人玩具。
但方正看这些相片,无一不是出自于专业手法拍摄。
拍照是专业还是业余,一目了然。
这就好比让女朋友拍照跟男朋友拍照的区别,什么广角镜头、背光镜头、眼睛在景框的1/3处、脚下不要留太大空间、一米五秒变一米七大长腿…试问男同胞中,有几人会知道这些?
男朋友会说,不就是拍照吗,不耐烦的随手一拍,呐,一米七大长腿女朋友秒变一米五矮冬瓜。
看着还挺可爱的。
而换作女朋友来拍照…先花个五六分钟寻找最佳镜头,再一次性拍个十来张慢慢筛选,最后开个手机美颜,瞧瞧人家,这才叫作专业。
方正看墙壁上这些相片,都很专业。
所以也就排除了,可能是先由队长给其余人拍合照,然后再由合照里的其中一人,单独为队长重新拍摄一张的可能性。
接下来,方正又把整个木屋,重新再搜索一遍。
可并无发现。
所以说,方正一直很讨厌,这种需要动脑的事情。
如果需要到动脑,就意味着很麻烦。
简单粗暴,大家开门见山,开门就是莽干,这样既节省时间又节省精力,对大家多好。
什么藏藏掖掖,
躲躲藏藏,
纯粹就是在浪费大家时间。
于是,方正又重新来到墙上的十一人合照前,拧起眉头,目露沉吟。
要说最有问题,应该还是属于这张十一人的合照。
不过,就在方正专注观察十一人合照时,他的敏锐五感,隐隐捕捉到身边有一道阴冷视线,正在一眼不眨的紧紧盯着他。
方正心生警兆,然而周围什么都没有,一切平静。
转身看看背后,身后没有站着个无头女鬼。
抬头看天花板,也没有所谓的房梁上藏着个死人,正死不瞑目的直勾勾盯着他。
低头看看脚底下,也没有突然多出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
总之,能想到的恐怖场景,一个都没有出现。
木屋里唯有静谧得落针可闻,以及如潮水般黑暗吞噬了整座木屋。
白晃晃的刺眼手电筒,一时间在木屋里四下照射,这只是一座废弃已久的木屋,屋内所有都一目了然,连个尸体都藏不了。
“干脆直接一把火烧了,把什么都烧个精光。”方正已逐渐失去了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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