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连城绯色,很喜欢明亮艳丽的色彩,他最爱的就是黄色,而他的肤色极白,身材高大,偏偏又有一张精致的娃娃脸,能轻松地驾驭各种艳泽的色彩。
他一直是时尚圈的宠儿。
可是现在的他,那棕色的头发虽然不变,却已经严谨地梳理得整整齐齐,服服贴贴,每天的衣服不是黑色就是灰色,深沉的暗色系,严谨的西服。
因为,明亮,娃娃脸,在商场上,总会让人从视觉上产生一种孩子气不能让人信服。
这个人真是特别懒,可是又特别有悟性,方桐桐发现他的口才好得连她都觉得意外。
听着他娓娓道来,而原本那些一个个不信服的老股东,松散的神情开始一点一滴地转变,变得认真地听了起来。
她轻轻一笑,他知道第一步,他成功了。
一扭头,就触及连城日华的目光,她嘴角弯起冷笑,转首不去看他。
这个男人今天有病,一直在偷看着她!
还总是对她笑得这么莫名其妙的‘温柔’,那感觉真是让人不舒服。
她将注意力放在了连城绯色的讲解上,拿着笔开始在笔记本上记录了起来,就在连城绯色停下来的时候,她将笔记本递给了他。
连城绯色接过笔记本看了一眼,点头,神色淡定,走到会议桌前,稳沉地喝了一口水,又复而开始讲解起来。
连城日华一直盯着方桐桐,他在好奇,她的笔记本里都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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