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奚者,男仆也,乃是地位的象征。◎,
世家豪门衣着朴素的很多,这是家教。
然而无论再怎么朴素节俭,出门的长随健仆,书童小奚是不能少的。否则就是失了礼仪,非但丢了自己的脸,还丢了家族的脸。若是生员举子,更是丢了学校的脸,丢了孔圣人的脸。
“墨茗,你是怎么跟的春哥?”徐元佐问道。
墨茗笑道:“我是璠大爷采买的义子,从小就跟着春哥儿了。”
徐元佐哦了一声。
不想墨茗虽然只有十三四岁,却格外伶俐,道:“佐哥儿是想找个书童?”
“正有此意,这不是要进学了么。”徐元佐道。
墨茗笑道:“佐哥儿说的是,最稳妥的法子就是问我家春哥儿。他们同学之间,常有送小奚奴、送婢女的事。”
“咳咳,那种就算了。”徐元佐知道这种“小奚”和“婢女”的用途,很能干,但是未必能干活。
“为什么?”墨茗还没开窍,不由问道。
“呃……”徐元佐想了想,还是不要污染少年人,道:“我正是不想什么事都麻烦大兄,更何况我与他的同学又不相识,贸然说起这事,好像我讨要人家的一般。”
墨茗似懂非懂,道:“还有便是找可靠的人牙子买了。有些婆子也做这种事,不过我不很清楚,要问府上管这事的。”他顿了顿,又道:“不过人市上插标卖身的可不能买,不知道来路底细,麻烦得很。以前琨二爷买过,结果人家偷了他的一对宝瓶跑了,气得他半死。”
徐元佐微微点头:“这倒是个问题,人得可靠。”
“最可靠还是府里挑一个。”墨茗道:“不过等你真的进学了,想来爹会送你一个。”
墨茗是徐璠采买的义子,对外是叫“璠大爷”,习惯上叫“爹”。
徐元佐点了点头:“那先不急。看看再说。”
两人一前一后,径自往太白楼去了。
这个时代说是请吃晚饭,但是可以从下午一直吃到午夜,纯粹是看兴致。
这种任性的生活在隆庆三年还是上流社会的专利。等到了万历三十年的时候,几乎普及到了平民阶层,可见这个时代的变迁之快。
有了墨茗这样的标准小奚奴跟在身边,徐元佐的社会地位顿时上去了数个阶层,无论大店小铺。只要掌柜的站在门口,都会朝他微笑致意。有不太矜持的还会出声问候,推销一下本店特色。
来到太白楼,小二也是三步并作两步,倍加殷勤地请徐元佐上楼上雅座。徐元佐想起上回跟陆夫子请万鑫荣吃饭,也是这小二招待的,却没今日这般爽快。曾经只知奴仗主家的势,如今才知道是主人沾了奴仆的光。
墨茗将徐元佐带到了徐元春包下的雅间,只见里面已经坐了几个人,都是清一色地襕衫方巾。面目温润,真乃读书人是也。只是他们的年纪相差也大,年轻的如徐元春只有二十上下,年纪大的却有三四十岁,可谓大叔矣。
徐元佐进门之后朝大兄一笑,团团作揖:“见过大兄,见过诸位先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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