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松打开了文档,发现第一页上写的就是关于日间行车灯的事儿。贾总要求日间行车灯按照女人画眼线的方式来设计,对于这点约翰松还是挺意外的,他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女人是怎么画眼线的!甚至临时他还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图片,来看看女人到底是怎么画眼线的。在搜索看过之后,他发现女人眼线的确是跟贾总说的一样,但是真的要在行车灯上采用这么一种设计么?
现在哪怕是欧洲,也没有关于行车灯的法律。欧洲这边大部分的西欧国家只是法律规定了日间开车一定要开车头灯,却没有规定如果专门做出来一个行车灯的话,要有什么规格什么尺寸什么位置。所以之前在贾鸿渐要求做行车灯之后,约翰松开始领头设计欧洲的第一批真正的日间行车灯——之前奥迪那只是法律允许他们以LED等来代替大灯而已!所以实际上之前摆在约翰松面前的是一张白纸,他要设计日间行车灯的话,那是要考虑很多事情的——比如说LED灯在日间行车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位置太高而晃了别的车驾驶员的眼睛?
这不是不可能的事儿!打个比方来说,普通轿车不管是会车还是前后同向行驶,只要后面的车或者是对面来的车不要开远光灯,只开近光灯的话,咱这车的驾驶员是不会被晃眼的,一般被晃眼,那都是因为对方开了远光灯的原因。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当对面来车的车头比较高,人家近光灯的位置就已经差不多到咱的驾驶室了,比如说大卡车就是这样!所以实际上晚上如果对面开来一个大卡车,人家大卡车哪怕只是开近光灯,都有可能把咱车的驾驶员狗眼晃瞎了!根本什么都看不到啊!
所以在这种考量之下,约翰松那对行车灯的高度是非常小心的,所以他才设计的行车灯是左边L形,右边反过来。这样的话,行车灯就不会位置过高,就根本没有LED灯直接射入对面或者前方车子驾驶员眼里的危险。就不会晃到了对方眼睛!但是贾总又专门说了这么不好看,就要他从好看的角度来设计,那他怎么办?直接告诉贾总不干?告诉贾总他之前的设计是有科学道理的?扯淡!人家是老板!人家上面说这么好看,那往难听里面说是人家拍脑袋想的。但是往好里说那就是从市场出发,从消费者审美角度出发,难道他这设计师就大牌到了跟消费者可以扳手腕的地步?而且再说了,设计师要干的活儿,其实不就是在种种限制条件下还能把产品做的好看同时还符合规矩么?
想了想之后。这约翰松就把车子的行车灯样式修改了,按照贾鸿渐的要求,把L形行车灯下面一横减少了一些,然后在上面又加了一条。当然了,这样可能会导致晃眼的问题,但是到时候实际开始设计各种数据以及参数的时候,可以再把LED灯条的角度修改一下嘛!到时候这LED灯条整体角度修改一下,稍微往下倾斜那么几度十几度,搞不好就能避免晃眼的问题了,这在工程学上来说根本就不是问题!
而像是什么进气阑珊全面镀铬化之类的。约翰松真是不理解啊!他真是不理解这怎么会好看呢?但是他能够接受!为啥?就像是黑人的审美观跟白人不一样,他这是了解的。哪怕就算是没有亲眼见过黑人,哪怕只是看电视里面的非洲纪录片什么的,都能看到非洲人那穿的是相当花哨!好像黑人特别喜欢穿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的衣服,最好就是什么赤橙黄绿青蓝紫都有,每个颜色一个小方块或者一个小三角,然后这么花花绿绿的布料他们就最喜欢了!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如果要推出一个给非洲人的车子,那肯定内饰颜色方面就得尊重人家的审美不是?哪怕咱们不觉得那么混搭颜色美,但是也得尊重人家消费者的审美啊!同样。虽然老板说中国人觉得镀铬那种银光闪闪的漂亮,那就听老板的呗!反正这么一个车子最后也不是挂萨博的品牌,而是挂华夏汽车的自主品牌,那约翰松干嘛不听老板的话来设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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